前幾天才有個人被狗咬掉半個人去的
這樣還敢說甚麼該綁不該綁的問題
對啦,狗無罪
但是只要是咬過人體吃過人肉的動物按照老規矩就是撲殺
這跟有沒有罪一點關係都沒有
※ 引述《aidao (愛到)》之銘言:
: ※ 引述《fsuhcikt (後門幹屎哥)》之銘言:
: : 蘋果日報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615/629443/
: : 新北市萬里1名林姓男子,上周五晚間9時許拿著一把長刀直接刺向在路旁休憩的米克斯犬
: : 「熊熊」,當時熊熊遭砍時淒厲慘叫,飼主發現後衝出門外查看,發現林男早已離開現場
: : ,留下無故慘死的「熊熊」,傷口從後背一路刺至右前胸口處,從傷口還可看見肺臟,手
: : 段兇狠殘忍。
: : 新北市動保處根據目擊者證詞,發現林男住在萬里區仁三街民宅,上周六前往其家中,發
: : 現林男並不在家中,但妻子說明,林男曾反映多次遭「熊熊」追趕心生不滿;動保處已保
: : 留動物屍體等相關物證事證,若確實為林男所為則違反《動保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
: : 刑或拘役,併科10萬至100萬兀罰金,另本案同時涉及《刑法》毀損罪,後續將一併移送
: : 法辦。(陳威叡/新北報導)
: 該罰,不同情
: 我自己也養狗,無論任何場合一定綁住
: 這是飼主本來就要盡的義務
: 也曾帶狗出去遇到放養犬攻擊
: 我的做法是直接找飼主
: 向他追究攻擊的責任
: 狗無罪,牠本身就沒有判斷能力
: 責任在飼主
: 如果真被這隻狗追多次
: 該找的是飼主,不是這隻狗
: 殺了這隻狗,完全是找錯對象
: 該罰
: 也希望順便調查飼主是否真的沒綁
: 殺狗者跟飼主二人都一起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