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ec1999 (爆爆王)
2015-06-16 13:47:33傷害致人於死罪 也能判無期
尤其這種烙人惡性更大 竟然判八年
一條人命只值八年 台灣法官讓人幹譙
不是沒原因 這死的要是法官
或是法官兒女 肯一堆人想放鞭炮
這種可惡判決 幹你娘勒
作者:
xzcb2008 (éžå¸¸æ£®77牛)
2015-06-16 13:48:00支持推行漢魔拉比法典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6-16 13:49:00應該要判她被幹到死 我來執行
法官:8年+4年+4年+4年......加一加20年有了,很重了耶
作者:
zeyi (澤伊)
2015-06-16 13:52:00鼓勵你去考司法官 , 將所有罪犯一律從重處斷 , 加油
作者: ef9527 (奶油狼) 2015-06-16 13:54:00
鬼島判到八年已經是重刑了。
作者:
zien0223 (LazyCat)
2015-06-16 13:55:00反串得還算有模有樣
作者: Rabbit19264 (發現夢想與現實的差別) 2015-06-16 14:02:00
三樓自肥........
美國有些『州』罪責很重是因為他們可以玩認罪協商被告檢察官可以玩討價還價 認輕罪不認重罪的遊戲如果這套制度搬來台灣 被罵恐龍的 相信就不止法官了
作者:
mtvabc (無敵)
2015-06-16 14:10:00動手的這些人 判8年確實太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