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D5566 (趁亂出院)》之銘言:
: 「法律不能強人所難」 撞死人改判無罪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617/630448/
: 交通規則一定要遵守,否則發生意外結果可是會差很多!
: 《聯合報》報導,101年4月26日下午,王男開小貨車經梧棲區港埠路口,撞上闖紅燈的機
: 車,吳女人車被撞飛,送醫急救不治。
: 一審法官認為,別人違規事實明顯,但自己仍有充足時間可採適當措施避免發生車禍,不
: 能以信賴別人會遵守交通規則為由,免除自己責任,判處2個月徒刑。二審法官則依交通
: 事故調查報告和委託交通大學鑑定結果,都顯示騎士闖紅燈是肇事原因,小貨車司機無肇
: 事因素,司機無從防止車禍發生,法律不能強人所難。(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家人遇過一個案例
在下坡路段騎車時(時速很慢
一個原本靠邊走路的行人
突然發瘋似的直接往外切過馬路(完全沒回頭看車)
此時車頭與行人距離小於一公尺,已經完全來不及反應
家人為了保護行人只好壓車自摔
對方僅此是小擦傷,家人則是斷腿
結果做交通鑒定的結果
一樣指出我方有應注意未注意的過失
雖然對方也有錯
但如果去告對方的話,根據過往案例反而對我方不利
(機車 vs 行人,法官喜歡偏袒行人)
靠北,三小恐龍鑑定&恐龍法官
當對方直接跳到你車頭面前時
我敢保證99.9%的人一定都閃不掉
結果整件事情看下來,反而對我方不利
對方家屬不賠不道歉就算了,反而還恐嚇說要反過來告我們咧…
鬼島法律&法官不意外
各種袒護行人&人死為大的觀念
在鬼島開車上路真的很怕
哪一天有個三寶想不開衝出來自殺
遇到這種情況只能說欲哭無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