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assSunstein (Am)》之銘言:
: 但是,黃雀之後是否猶有獵人?是否應該查一下?
: 註:這件事整個很怪,就算劉姓夫妻是兇手=壞人,但這是道德層面。可是在智商層面,
: 難道劉姓夫妻還是腦殘的壞人、邏輯顛三倒四的壞人?
: 戴手套避免留下指紋,但是拍下照片當罪證。
: 「如果風向是要指向劉姓夫妻是兇手」,請問劉姓夫妻到底是要怎樣?
: 要讓日後世人知道是他們殺的、或不想讓人知道?道德層面低下怎麼連智商也低下?
: 所以,警方一直忙不迭地說是劉姓夫妻殺的,然後兇手死了、可以結案了...
: 奇怪,桃園那個老爸是吳敦義隨扈的酒駕警察撞死人,一堆警察幫忙掩護,心中毫無正義
: 是非。
wiki 上的疑點相當仔細:
1. 五名子女的藥毒物種類鑑定結果並未明確有毒藤等毒物反應。
2. 殺死子女再自殺,常理上應會選擇一家人同處共赴黃泉;但劉志
勤夫婦卻在行兇後再到他處自殺。
3. 五名子女被以棉被綑裹並疊放在廁所。應是為避免提早為外人察
覺。劉志勤夫婦若決定對子女行兇後隨後赴死,不需多此一舉。
4. 劉志勤夫婦在鈔票上寫下求救字句等,求助訊息並未對外傳遞,
其訊息只能等到五子屍體被發現才能為外界獲悉,此外,若渠等
行兇後隨後赴死心意已決,故布疑陣亦多此一舉。
5. 劉志勤曾在國安局服務。
6. 根據警方清查劉所積欠債務,依其經濟能力並未達到無法可救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