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出來回應嘍。
https://www.facebook.com/moea.gov.tw/posts/991995677507275
查網路BBS站PTT實業坊,有網友指稱大陸「海貿會」來台設立辦事處是「兩岸偷互設辦事
處」,為避免民眾被誤導、以訛傳訛,本部主動提出聲明如下:
1.兩岸之貿易活動或是任何交流,皆遵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法律辦理。
2.『海貿會』在台設立辦事處主要在提供企業投資及貿易之相關服務。
3. 『海貿會』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大陸地區經貿事務非營利法人、團體或其
他機構來臺設立辦事處許可辦法』規定,經申請並獲許可才來台設點。
4. 對岸之「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亦依上述法規,於102年1月來台設立辦事處。
5.為促進台商在對岸之貿易活動,包括「臺灣貿易中心」(外貿協會)及「電機電子同業公
會」等二個經貿團體亦已於中國大陸地區設立代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