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限制軍公教合併年資 大法官:缺法律授權

作者: HYL (@EVERYWHERE)   2015-06-18 18:40:36
※ 引述《CityDawn (CD)》之銘言:
: 體明確授權,增加法律所未規定的限制,因此今天做出第730號解釋宣告《學校教職員退
: 休條例施行細則》第19條第2項違憲,從解釋公布日起一年後失效,相關機關應盡速檢討
: 修法。
: 本案源於林姓婦人1957年10月起擔任師範學校工友,1975年3月退休,服務年資27年5個月
: ,退休隔天無縫接軌改任師範學校書記,2009年1月以組員身分二度退休,又累積24年服
: 務年資。此外,呂姓男子從1962年8月起任職台電公司,1994年8月底退休,扣除服役等中
: 斷事由,服務年資27年半,呂男退休隔天獲聘大學教職,2009年2月退休,又累積15年7個
: 月服務年資。
哭哭,勞基法裡也有一樣的限制,該不會還要再打一場憲法官司才能拿掉

: 第55條 勞工退休金之給與標準如左:
:
: 一、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
: 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
: 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而且勞工更可憐,不像公務員,換一事業體,年資還可以累積的
: 第 57 條
:
: 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但受同一雇主調動之工作年資,及
: 依第二十條規定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之年資,應予併計。
※ 編輯: HYL (60.245.65.134), 06/18/2015 18:43:12
作者: heero0333 (hero)   2015-06-18 18:42:00
勞基法就是法律ㄅ...
作者: miowoo821 (00)   2015-06-18 18:44:00
退休金現在不都提撥的嗎?
作者: heero0333 (hero)   2015-06-18 18:45:00
舉工友的規定 工友管理要點 第二十五點 比較像違憲
作者: tv5566 (爽)   2015-06-18 18:45:00
不要臉啊 法官被譙不起就是這樣
作者: WeiShouBou (ting)   2015-06-18 18:48:00
不爽你也可以…
作者: GimO (Gimo)   2015-06-18 18:51:00
根本不同的東西拿來類比…
作者: miowoo821 (00)   2015-06-18 18:53:00
不是可以選新制嗎?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5-06-18 19:32:00
就是修法增加授權而已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