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2015-06-18 20:02:02 聯合報 記者甘育瑋╱即時報導
2.完整新聞標題:
制止猛拿免費塑膠袋 賣場挨告不起訴
3.完整新聞內文:
曹姓男子疑在新北市一處賣場,想一次帶走20多個熟食區的免費塑膠袋,一名林姓課長出
面制止說:「如果沒結帳就帶走,可以告你竊盜!」此舉讓他很不滿,指控對方的「抓小
偷」之說,讓他名譽受損,怒告公然侮辱。檢方認定林的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絕對沒罵他小偷!」出庭時,林堅決否認,辯稱這名顧客常來拿過多的免費塑膠袋,卻
沒用來裝買的東西,當時只是基於職責提醒他。
店經理作證時指出,該顧客確實每次都拿很多塑膠袋,也曾與另一名課長起爭執。當天看
到雙方在大吵,他出面安撫情緒,但沒聽到所謂的「小偷」一詞。
檢方認定,告訴人未能提出其他具體事證來證明被罵,無法依單一指述認定犯罪。而店家
向顧客提醒,若拿過量的塑膠袋可能涉及竊盜,僅是表明立場、善意提醒,亦無謾罵、嘲
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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