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首PO,看到這系列文章真的感觸良多
我家族以前是三重重新路的大地主(現在重新路大多地主還是跟我們有親戚關係)
我媽說我到幼稚園為止,身上穿的、用的、吃的就算不是最好,大概也是最貴,
加上那時身為大地主的阿公過世,我爸分了不少土地跟現金,聽說日子過得非常好。
但可惜我從來沒印象,因為當我幼稚園開始懂事的時候,我爸開始跑酒店,
我媽幾乎天天等到天亮才看到我爸進家門,平常沒去酒店的時候,就是跑到職業賭場
所以我媽跟我爸感情越來越差,我爸那時又跟朋友集資開了釣蝦場,
也乾脆慢慢的不回家不給家用。我記得我大班的時候每個月都要走路到釣蝦場拿當月租金
,印象中沒錯一個月3000元,我知道可能有人想問,那時候三重房子一間不過一兩百萬,
有這麼多錢為何不買?這個問題我也問過,因為當時房租漲價搬家的時候,我永遠記得
我們丟了很多原木家具、把紅龍好多條拿去送人,長大我才知道,這些大概就一間房子
的價值...,也因為如此我媽一人帶大我跟我三個哥哥,幾乎天天都吃一個3元的山東饅頭
為了貼補家用,我哥哥國中畢業就去工作賺錢,這樣的生活持續到了我國中,
我爸錢花完了,土地賣光了,釣蝦場賣掉了,最後回來求我媽收留,長輩的事情我不懂
所以我沒問。過沒幾年,我二哥跟我三哥分別各生了2個小孩,所以我們一家12口就擠在
不到30坪的租屋處,經濟壓力非常大,加上可能因為學歷太低,我二哥三哥求職挫折後
開始當起懇老族,經濟重擔落在我大哥跟媽媽上,加上我爸突然急性腦中風過世,
醫藥費加上喪葬費都是借來的,那時候的我只希望大學趕快畢業(學貸、生活費打工)
能夠早點幫忙家務。然後畢業以後,開始每個月幫忙的時候我才知道我媽真的很偉大
能夠這樣子扛起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