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以重點並不只是八小時換一次而已,選對流量也是很重要的。
其實重點就是八小時之內要換掉啦 ^^|||
選流量太大的人可能會有偷懶的想法,
想說12小時或一天再換,偏偏這就是最危險的想法。
TSS在其它情況也會發生,但使用棉條是一種要特別注意發生TSS風險的情況。
因為塞在裡面的棉條,處在溫暖潮濕的環境中( >///< ),又有充份的營養(沾血的棉條),
剛好就是培養細菌的最佳環境,並且這種情況下幾乎都會長出金黃色萄葡球菌,
而金黃色萄葡球菌的外毒素(還是內毒素,我忘了,反正會產生毒素),
具有強烈擴張小動脈(arterioles)的效果,所以這種毒素大量進入人體,
全身的小動脈都大幅擴張,血壓就會降低到致命。
陰道即使沒有傷口,毒素也道透過陰道黏膜吸收。
手或其它部位再怎麼清潔,還是會長出金黃色萄葡球菌,
因為正常人皮膚都有金黃色萄葡球菌,除非妳是外星人。
保持清潔、選對流量等等都不能說有錯,但最重要的就是棉條絕對要不放超過八小時。
棉條要塞多久才會TSS,其實要N天以上才會,但絕對不要心存僥倖,
總之不要超過八小時,不然不要用。(有些國家建議不要超過六小時)
有一位婦產科教授曾經說過:如果個性迷糊又很愛使用棉條,
記得bra上面用奇異筆寫上幾個大字:
「老娘愛用衛生棉條,休克可能是TSS」提醒醫護人員check裡面有沒有東西!
PS.這位教授不姓鄭,跟本狼也沒有過節 XD
至於新聞寫到的麻豆,說她都八小時就換,坦白說本狼無法相信 ^^|||
但她不這麼說的話,就不用告惹,直接敗訴 XD
相對的被告的廠商一定會主張原告放超過八小時!(事實最有可能是這樣)
因此被告律師應該會調病歷,看看有沒有發現或取出棉條的紀錄,
如果有的話,棉條的狀態如何?可能的話還會查原告休克的時間是經期內,
還是經期結束的幾天後?
而小腿之所以截肢,應該就是使用葉克膜的後適症。
KP曾經說過邵曉玲運氣很好,股動脈比較大條,用了葉克膜後小腿沒壞死不用切掉;
至於☆☆就比較不幸,用了葉克膜救回一命,但小腿缺血壞死只好切掉……
PS. 本狼跟KP也沒有任何過節,不該講的事本狼都沒講出來,
以上兩個例子都是新聞報導過的公開資訊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