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部一所車站外加教會大學的學生。
我是被霸凌者的男朋友
由於女友狀況不好,我本身也沒在用PTT,便借ID來po文
我女朋友念的是應用日語系
事件如下:
這是一堂晚上8點到10點的課
課名為應用倫理,3月3號是上課第一週
老師要大家選擇往後的上課方式,看是要做報告,還是要朗讀日文文章
文章內容老師沒公布,只說是他從日本帶回來的文章
不知道朗讀文章跟應用倫理有甚麼關係?
(以下部分內容為寫給校長的投訴信片段擷取內容以第一人稱描述)
第一週定案往後上課方式是每週上課的第一節由老師上課,第二節學生上台分組報告
因為我與修該堂課的同學並非同班同學,因此找不到分組的同學
老師要求我快點找到分組的組別「不要妨礙大家的下課時間」
但是此時時間只是晚上九點。
我能理解第一週上課通常都會早點下課,
但是請問「妨礙同學的下課時間」是為人師表該說的話嗎?
第二週因為缺席人數太多,全班二十幾人只有七八個人來上課
由於出席率太低便沒有上課,自習到九點下課。
九點下課時老師就來問我女友前一所學校修學是甚麼原因
她便據實以告說她有很嚴重的憂鬱症,老師居然反問她憂鬱症是甚麼
(身為一個教應用倫理的老師怎麼可以不知道憂鬱症是甚麼呢,這樣真的沒問題嗎)
第三週輪到我女朋友這組報告,她被分配到資料查詢與整理,
並且都有執行且將資料傳給組員,但是從週末開始身體不適,
週日晚上便開始發燒且燒到週二都沒退,週一去看醫生,醫生也說不確定是不是流感,
如果吃三天要還是沒退燒就要回診快篩
但是同學卻認定我女友偷懶,說她沒參與後續討論,想要把她從組別中剃除
她就發著燒抱著病到課堂上只是想跟老師說她是真的生病
當場就有一位不是她們組的同學和她起爭執,老師居然就這麼坐在一旁看著兩人起爭執。
第四週,因為教室的電腦無法連接上學校網路,同學表示無法上台做報告,
因此在約8點40分下課!
期間準備報告的同學們在弄電腦,其他的同學都在教室內大聲喧嘩聊天,
老師也沒有維持秩序!
下課後當天要報告的同學,也就是第三週和我女友起爭執的那位還在臉書上po文
由於覺得太誇張,我女友就在這堂課之後寫信給校長反映
(以下是向校長反映完發生的事,寫給校長的信)
校長您好,我是上週向您反應應日進修部應用倫理的同學
昨日上課老師在課堂上強調「因被上級關心,一定要上到滿時數」
而引起全班不滿、反彈。
請問老師上到滿時數不是義務嗎?他有必要向全班說是因為被投訴嗎?
他這樣不是在挑撥學生以及變相霸凌嗎?
他這樣是否已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三十一條第12款?
而且我與班上同學的對話,班上同學已說「要我等著看」(附件已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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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已經到警察局準備報案,警方連絡教官處理,教官就和那位同學約時間出來談判
談判當天我有叫我女友錄音
(以下是談判完我寫給校長的信,女友名字以xx表示)
校長平安:
我是應日xxx的男朋友,今天下午xx到教官室與該名同學面談
當時有教官(應日教官)、該同學與其導師(應日進修3班導)
xx的導師因為人在國外無法到場,談完回來跟我說心灰意冷
就在剛剛約30分鐘前他睡到一半突然自己掐自己脖子,把我給嚇醒
他剛剛跟我說今天的談話過程,教官跟該師長都認為同學出口成髒沒什麼、
「等著看吧」也沒什麼,還聯合學生說講髒話只是在表達親密
一直在針對xx做報告的事,完全沒有認真的、好好的專心聽xx說話
該名師長甚至還跟xx說「要鬧大怎麼不去PTT發文?」
就算他要解決事情,也不應該這樣說話阿,這是為人師長應有的言詞嗎?
事後還有該同學的同學跑來加xx好友,xx說他覺得被騷擾
那位跑來加好友的同學(以下稱杜同學)還在4月1日針對xx發酸文
我很難認為杜同學跑來加xx好友會是沒有惡意的,說不定又要多一個人來找麻煩了,
我看到xx這樣,心裡很難過,拜託校長能盡快處理,這已經是師生集體校園霸凌了,
而且連教官室和師長都不願意好好處理,反而還節外生枝,有勞校長主持公平正義,
明辦此事,我不希望看到xx為了那種小人還有只會踢皮球的官僚要鬧自殺
鬧的憂鬱症復發,真的是麻煩校長了。
我明天下午會把錄音檔拿去校長室,xx不想二度傷害,請我代筆,打擾校長非常抱歉
無能為力的大學生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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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友的父親有向校長的秘書表達想要換同一門課,不同老師
但是得到的選項卻是A:留在原班繼續照常上課考期中期末考
以及B:不用去上課但要考期中期末外加四分報告
但在期中考
當天老師說有一位同學是特殊原因後來才轉進這個班,
所以考完期中考有興趣的同學再留下來聽這位同學的報告,
既然別的同學可以這樣轉班,為甚麼我女友不行轉?
後來我女朋友為了人身安全及心理健康只好選擇做報告加考試,避免與同學起爭執。
大概在4月21日我女友的班導師帶我女友去找那位老師談往後的上課方式,
那位老師開口第一句話居然是「我看你今天很正常才讓你進我辦公室」
且該名老師多次強調往後怎麼打分數上課那都不重要
一再重覆自己有多可憐,過的多痛苦,還說她都想過自殺,連遺言都跟小孩交代了
就這麼整整30分鐘都是我女友在跟那位老師道歉(憑甚麼!)
這根本就是情緒勒索。
本來我女友有想努力撐過這學期,依約於其中繳交報告
但是這1個月下來陸續有衛服部打電話來「關心」說她都不使用學校的諮商資源
她曾經去過學校的諮商中心諮商別的事情,但經過這些事後她已對學校失去信任
變的足不出戶,憂鬱症也惡化,變的連不認識的電話都不敢接,失眠也更加嚴重
時常提及自殺的話題,我非常氣憤也非常難過,但是又無能為力
學校也不公開學校要如何處理,很不透明,擺明要搓湯圓
聽到的處理方式只有處室不干涉老師的上課方式,都這樣了還不干涉那要他們做甚麼?
會到今天才上ptt po文則是今天去女友家
女友爸爸說接到學校的信指稱女友有許多缺曠課
其他課程女有爸爸都沒意見,但是應用倫理課早在期中考已說好以報告換取出席率的成績
但現在又寄信來說該堂課有缺曠,女友爸爸非常不能接受校方這種言而無信的行為。
學校的行事方法毫無公平可言,也完全不透明
真想問問這樣的處理方式對得起他們的神給他們的十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