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完正晶
黃越宏社長說 台灣如果要司法轉型 一定要學東西德合併
西德政府做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西德把東德政府的檢討官和法官
曾經寫過的書類全部拿出來 其中只要有一件涉及政治判決 就告訴它說你不適合
這行業要他們轉行
結果被 如此要求的檢察官和法官 52%
台灣什麼時候可以做到???
說台灣是華人的民主國家真的是很羞愧的事情
我們只是有著突具形式的權力,有人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還是國民黨許水德說的,
一點都沒有錯 法院受到國民黨控制的情況略為改善,但台灣人對評價一向不高是有\\
原因的, 高層有許多上級司法人員擔任重要黨職,積極從事黨務工作,甚至投身公職人員選舉,將司法、政黨
與政治的關係絞成一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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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大法官提名人
林俊益 一個判過冤獄 讓國家賠了一千多萬 讓一個人白白做了2000多天(9年)
的牢
憑什麼這種人可以當大法官 ,就因為特別費讓馬無罪嗎?
一個民主社會,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是相等的,但大多數人現在似乎認為這個不重要
講難聽一點,這些都是最基本的要求
只是要求司法獨立
台灣政治干預司法那麼明顯 憑什麼說自己是民主國家,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