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讓熱情的志工 變成窮孩子的老師
: 吳思華說,教師流動率高很難避免,「誰願意一輩子在偏鄉?」他說,包括公費生或被分
: 發的老師,到了偏鄉就有「數饅頭」的心態,三、五年時間到了就會調走,只有少數人願
: 意一生奉獻,讓人感佩。
: 近幾年許多自願到偏鄉教書、擁有熱情的志工為數不少,他表示,正在研擬制度鬆綁,讓
: 這些願意根留偏鄉的年輕人補修教育學程,成為正式老師待在偏鄉。
如果這個制度再加上簽約,不知道大家有什麼看法
很多志工(甚至三、四招後無教師證的代課老師)都已經可以下去教書了
可見沒有通過教甄教檢與教學能力似乎無正相關
如果讓偏鄉志工達成以下就可以轉正式老師:
1.修補學分
2.實習
3.簽約15年以上(n年內不得轉任其他學校
主動離開簽約學校即失去教師身份,年資歸零等等)
這樣應該可以讓很多有心的志工可以安定下來吧?
這樣有搞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