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apple
2.完整新聞標題:
男訂婚後繼續劈腿 新娘悔婚判還聘金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年06月22日06:41
吳姓女子與林男結婚後,以丈夫婚前劈腿為由,落跑悔婚,林男訴請賠償。高等法院發現
雙方已同意好聚好散,判吳女返還聘金等66萬多元定讞。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判決指出,吳女和林男交往5年多後,前年3月訂婚,同月
底結婚前夕,吳女從林男臉書發現他和一名女子交往多年,要求取消婚宴。林男希望她顧
全大局,且他不會再和該女聯絡,2人如期完婚,約定前年5月1日辦理結婚登記,但吳女
落跑回娘家。林男整理出聘金、喜餅等收據資料約143萬元,並要求精神慰撫金50萬元,
共對吳女求償183萬元,還控告吳女詐婚行為涉詐欺罪。高等法院查出,兩人數度協商,
同意「我們就好聚好散」,吳女無賠償責任,但林男有權要求吳女返還聘金、喜餅費、紅
包費用,吳女被控詐欺部分獲不起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OoUnyi
5.備註:
有der吃又有der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