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srafil (贖罪聖音)》之銘言:
: 奧古斯丁定義神學為"理性討論與神有關的一切事物"。
: 大體上對於西方人來說,神學探討的內容以十字教的神為主。但是神學到底是要討論
: 些什麼呢?
: 聖經的說文解字?
: 聖經說文解字之後、對於神的教誨所提出的觀點或落實方法?
: 帶有神聖屬性的哲學?
: 研究或確認有什麼事情是人(或是教徒)所應該/不應該學的、想的、或是做的?
: 今天如果去讀神學院在社會上會有U勢嗎?競爭力會不會因此up up呢?有沒有神學的八
: 卦??
這種問題看一下神學的論文,就知道答案。
有不少論文是針對聖經文句上的矛盾處, "解釋" 成合理的。
或是把現在看起來怪怪的經文,用其他方式 "解釋" 成符合現代的價值觀。
"解釋"的方法非常高明,歸謬法只是普通手法之一。
也常常可以看到把某某觀點 "映射" 到另一個概念,再來解釋的。
根本已經超越普通的邏輯層次,可說是純數學的高等領域。
鄉民常常字裡行間瞧不起神學,其實不是一般人能唸得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