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50622/633317
已經更新朱士維老師的回應:
朱士維則回應,他參與本課程已經5、6年,今年第1次對外募款,已經開始3、4周;他說,學生應該接觸真實的社會,不能關起門來想事情,所以課程大綱中設計對外募款,希望他們不要跟家裡拿錢、跟社會正面接觸,說明「為什麼值得被贊助」,訓練學生的表達能力,也讓他們體驗失敗。
朱士維說,學生募款將支應爬山的食衣住行,他們也正在考量如果款項不夠,該怎麼去借裝備等各種替代方案。他表示,募款會持續下去,因為這是課程原始概念,對學生會有幫助;他也不希望介入太多,「撞壁就撞壁,」認為這是非常重要的經驗。對於企劃書宣稱許多人未來將扮演台灣社會中「影響力重大的角色」,朱士維說這是學生「有自信的面向面對社會」,他們之前沒有預期到負面評價,但他認為能有挑戰是件好事,會開會討論該怎麼辦。
還有臺北市社會局的:
負責北市公益勸募管理的北市社會局人民團體科長童富泉指出,依照《公益勸募條例》規範,任何涉及公益或社會福利的勸募行為,必須由立案的社會福利團體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後始得募款。但台大學生的募款行為,屬於自主性的募款,與公益事項無關,屬於近年來流行的網路募資,主要是屬於《民法》贈與行為,其實並不違法,是否要捐贈則由民眾自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