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負責北市公益勸募管理的北市社會局人民團體科長童富泉指出,依照《公益勸募條例》
: : 規範,任何涉及公益或社會福利的勸募行為,必須由立案的社會福利團體向主管機關申
: : 請許可後始得募款。但台大學生的募款行為,屬於自主性的募款,與公益事項無關,屬
: : 於近年來流行的網路募資,主要是屬於《民法》贈與行為,其實並不違法,是否要捐贈
: : 則由民眾自行判斷。
: 這是在教如何合法弄錢嗎?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511004064-260401
登山募款是合法贈與
而人家同學罹癌沒錢化療,班上同學幫忙募款就被警告"恐"觸法,還要處20萬罰金
新聞整天播送,記者還跑去堵人家,嚇得同學一句話都不敢說
連罹癌少女也說不做化療了,怕成為大家的負擔
同樣自主性募款,難道不能定調為贈與少女去做化療?
非要這樣恐嚇人家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