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阿共打來美國老爸會不會保護我們?

作者: Lorazin (Lorazin)   2015-06-22 22:25:57
※ 引述《snsdakb48 (ShiEr)》之銘言:
: 波斯灣戰爭美國老爸拖了好久才去救回科威特
: 那如果阿共打來的話
: 美國老爸會不會第一時間出兵協防台灣
: 跟科威特不同的是我們跟美國老爸有簽台灣關係法
: 那是不是會比較快來救我們啊? 如果撐的住的話啦
: 有沒有八卦啊?
弟歷史外行人
最近買了一些台灣史相關書籍
深覺這本書讓我有豁然開朗之感
該書除對蔣經國過度讚賞外 其他部分觀點上不至讓我有不適感
特來轉錄部分 歡迎討論
綠字部分小弟意見或印象
黃字為上色
台灣演進史/陳世昌
從國共重慶會談後 老蔣軍隊在大陸 屢戰屢敗 最後一敗塗地 除了軍紀腐敗
失民心外 情報戰也不如共軍
不少戰役都是 將領直接整批投降 兵員數也開始逆轉
1949年4月,共軍順利度過長江天險,從上海南下勢如破足,1949/10/17攻抵廈門。八天
後因輕敵 以兩萬多兵力進犯金門,卻遭國軍三面圍攻全軍覆沒,為古寧頭戰役。
同年12月國民政府退守台灣。
韓戰爆發
1950年2月,毛澤東親率代表團赴莫斯科,訪問兼答謝,與史達林簽下中蘇友好同盟互助
條約。4月共軍攻下海南島,五月攻下舟山群島,此時已在華南沿海集結龐大陸海空軍,
準備一舉攻台。
不料1950/6/25,北韓金日成出其不意進攻南韓,驚動美國。美國策動聯合國出兵制裁,
美國總統杜魯門立刻宣布台灣海峽中立化政策(原本態度棄蔣),並下令第七艦隊巡弋台灣
海峽,不准互打,因此共軍息鼓收兵。
美蘇對抗與八二三砲戰
1954年,共軍發動九三金門砲戰,為表示對抗
1954年12月2日老蔣與美國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成立中美軍事同盟。
1958年,毛澤東發動八二三炮戰,規模大戰況慘烈,美國出動史上最大的艦隊群鎮守台灣
海峽(但只是監視及後援補給避免與中直接交戰),後共軍虎頭蛇尾,砲戰漸漸沉寂。
聯合國代表權問題
安理會不處理階段: 1949-1950
1949年10月1日毛澤東在北京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年12月7日蔣介石宣布中華民國退守
台灣。
自1949年11月18日開始抗議蔣無權代表中國人民,1950年1月8日周恩來致電安理會各理事
國,要求逐出台灣代表團,因不被接受,蘇聯代表團憤而退出安理會(僅抵制200天),因
韓戰爆發,美國藉機順利通過許多決議案,出兵制裁北韓。
大會擱置緩議階段(1951-1960)
1950-12-14第五屆聯合國大會通過一項決議,認為大會(非安理會)是決定中國代表權的適
當機構。自1951-1956蘇聯代表不厭其煩在每屆聯大開幕提出排除台灣代表或邀請中國代
表參加的提案,每年都遭大會予以擱置緩議。(因美國掌控半數以上票數)
1955年中國主導亞洲國家召開萬隆會議,倡建立美蘇外第三世界陣營。
1955年,四強高峰會產生日內瓦精神,使1956年一口氣吸入16個亞非新會員國。
1956-1959由印度代表提案中國問題列入大會議程,美國主導下仍遭擱置。
大會以重要問題處理階段(1961-1970)
到1960年聯合國會員國已由創立時51國增加到99國。亞非會員國占半數,態度則模糊搖擺
,已非美國可掌握,故使美國將只要半數就可通過的擱置緩議,改採重要問題處理(需三
分之二才能通過)。
故自1961年起中國代表權問題每年皆列入大會議程實質討論並進行表決。
自1961年起國共外交拉票爭奪激烈,故表決票數每年起起落落,到1970年中共首度以51對
49,若非因改為重要問題案,中共於該年就可進入聯合國。
六、美國轉而支持中國進入聯合國
1971年美國不得不考慮時局變化:
1.1964中共核子試爆成功
2.中共在亞非第三世界領導鞏固
3.中蘇關係日益惡化,美國改採傾中制俄戰略
4.1970加拿大與義大利相繼與中共建交
5.1970年中國代表權,表決首度領先
因此1971年9月21日,美國國務卿羅吉斯在大會發言:
……..因此,尼克森總統已決定接受中國邀請於明年5月1日前訪問北京,並決定支持中國
進入聯合國,取得安理會之常任理事國席位。…………
1971年10月25日
台灣友邦沙烏地阿拉伯代表提案:「由台灣保持在聯合國的席位,直到台灣人民能在聯合
國主持下舉行公民投票,已決定未來將成為一個獨立國家,或與中國形成一個邦聯或組成
聯邦為止。」此項提議案表決沒有通過。
美國代表提出:「先使中國得已進入聯合國,至於安理會席次由何方擔任,則由大會多數
意見決定」表決結果也沒通過。
頓時,支持中共的各國代表,在會場內跳起熱舞。台灣的外交部長周書楷眼見大勢已去,
當場朗讀「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聲明稿」隨即率團退出會場。
台灣代表團離場後,以76對35票通過有名的2758號決議案。即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
國唯一合法代表......。
台灣地位未定問題
1.由於日軍戰敗是向同盟國投降(非中國),盟軍最高統帥麥克阿瑟將軍第一道命令是,
東三省及台灣日軍應向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介石投降。1945-09-03何應欽在南京代表受降
,是故台灣為中國國民政府「暫時軍事占領」,依照國際法需等到對日和約正式簽訂,才
能完成領土轉移。
美國對台灣政策舉棋不定
1949-01-21蔣介石下野,由李宗仁代理職務。1949-3-14麥帥發表聲明:「在對日和約簽定
前,台灣仍屬盟軍總部管轄」,至4月15日(共軍渡江前一周),美國國務院發言人麥克德
莫發表聲明:「台灣地位與戰時的庫頁島一樣情況,其最後地位將由一項和約決定」這是
美國政府首次公開提出台灣地位未定論。
1949-10-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1949-12-07蔣介石退守台灣。杜魯門於1950-1-5發表聲
明:「美國不打算對台灣的國民政府提供軍事援助,也不干涉台灣問題」(ps.但韓戰爆
發立場又變了)
此一聲明遭國會及軍方之激烈反對,尤其遠在東京的麥帥:「在對日和約簽訂之前,台灣
在法律上仍是日本的一部分,如果台灣受到威脅,保衛台灣是盟軍的責任」
韓戰爆發
1950年6月25日韓戰爆發,杜魯門立刻領悟到台灣和韓國同等重要,如果兩者都落入共產
黨手中,衝破美國西太平洋防線,蘇共勢力可進入太平洋,最後將危及美國本土西岸的安
全。
1950-6-27美國立刻策動聯合國出兵制裁北韓。對台政策做出一百八十度的轉變,由一月
五日宣布的不干涉政策,急轉為積極介入政策,宣布「台灣海峽中立化」,不准互打,並
公開聲明:「台灣未來地位的決定,必須等待太平洋安全的恢復、對日和約的簽訂,或經
由聯合國的考慮。」
國共雙方一致反對「台灣地位未定論」
周恩來:台灣屬於中國….根據開羅宣言、波茲坦公告及日本投降現狀所肯定….
蔣介石也堅持反對,否則他立足統治台灣便失去正當性。
由於國共雙方同聲反對,美國助理國務卿代表美國政府緩頰,宣布「我們承認台灣的中華
民國政府,不論他管轄下的土地如何狹小,台灣將繼續獲得美國的重要援助及協助。」
五、舊金山和約與台灣地位未定
1951年9月4日 舊金山和約對日本參戰國55國有四國未參加,中國、印度、緬甸、南斯拉
夫。因中國分治,故英蘇反對台灣參加,美國反對中共參加,故舊金山和約第二條只提到
:「日本放棄對台灣及澎湖列島的一切權利、所有權及主張」而未規定台灣歸屬於誰。美
國通知日本外務省應與台灣單獨締約否則美國江不批准舊金山和約。
中日和約正本共十四條。第二條明確規定:「茲確認1951-09-08舊金山簽署的對日和約第
二條之規定,日本已放棄對台灣及澎湖列島的一切權利、所有權及主張」不過,正文十四
條外,另有換文兩件:「本約各條款,關於中華民國之一方,應適用於現在中華民國控制
下或將來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領土」
(日本不願台灣代表全中國,以避免進一步提出戰勝國之權利,使日本無力負擔戰爭賠償
問題)
(蔣:目前該爭的是台灣地位而非大陸。因為未來一旦返回大陸,這問題就不是問題了。)
中美建交與台灣關係法
1971-12-25 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
1972-02 尼克森訪問中國大陸,與周恩來共同發表「上海公報」,但返國受水門事件困擾
,於1974-8-9下台。
1973年水門事件紛擾其間,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季辛吉訪北京,發表中美聯合公報,互設聯
絡辦事處,中美關係正常化。
1976年 卡特勝出積極推動中美建交。根據1980卡特回憶錄述及他推動中美建交理由有四:
1.中美建交可以共同防蘇、制蘇
2.中美對核子武器的政策相同,有利於限武談判。
3.可促進美國對第三世界國家之間的和平與了解。
4.在貿易政策上,可予最惠國待遇,藉以平衡對蘇關係。
1978-12-16宣布中美建交。
中美建交分析
戰後中國國共內戰,形成美蘇兩強爭相控制戰後中國的局面。
中共大獲全勝後,不聽從蘇聯指揮又因中俄邊界問題互不相讓 兵戎相見。
正當中蘇關係惡化,美國正陷越戰泥沼,故由扶蔣反共改為聯中制蘇。
中美建交聯合公報的內容
1.從1979-01-01起,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正式建立外交關係。
2.從1979-03-01,美中互派大使,互設大使館。
3.中美建交的同時,中止美國與台灣的外交關係,但美國將與台灣繼續維持文化、商業
及其他非正式關係。
4.美國繼續關切台灣問題的和平解決。台灣問題將由中國人民自行和平解決。
5.「台美共同防禦條約」於1980-01-01起失效,但其他的條約、協定繼續有效。
6.美國與中共再度確認上海公報裡雙方同意的各項原則。
美國制定台灣關係法
美國國會於同年三月底迅速通過台灣關係法。四月十日卡特簽署該法案,6-20執行。
臺灣關係法要點如下
(一) 本法之立法目的有二:
1. 協助維持西太平洋之和平安全與穩定
2. 繼續維持美國人民與台灣人民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
(二) 美國與中共建交,系基於一項期望,就是台灣之未來將以和平方式決定之。
(三) 美國提供台灣「防禦性武器」
(四) 維護並提高全體台灣人民之人權,為美國之目標。
(五) 美國視台灣為一個政治實體(political entity)。因此,美國涉外的法律亦適用於
台灣。
(六) 斷交後,美國在台北設置「美國在台協會」,台灣在華盛頓設置「北美事務協調委
員會」(1994改名為「台北駐美經濟文化代表處」)
臺灣關係法的分析
1. 取代台美共同防禦條約
2. 美國期待台灣問題和平解決,任何以非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美國將挺身而出,出
面干涉或制止,如1996年中共試射飛彈,美國第七艦隊駛進台海邊緣監視。故表面廢止軍
事同盟,實際上仍有軍事同盟之實。
3. 美國提供「防禦性武器」,符合美國一脈相傳不准兩岸互打的政策。
4. 美國涉外法律可適用於台灣,表示美國表面上僅視是台灣為一個政治實體,尚不失為
一個主權國家的特質。
5. 不同於台美共同防禦條約,臺灣關係法僅是美國的國內法,是否執行及如何執行悉由
美國片面決定,台灣和中共軍無置喙餘地,故美國可自行其事。
==========================================================================
所以根據歷史軌跡來看
美國會依時勢來決定戰略 要聯中制蘇 或是聯台日制中
推估是看誰的威脅比較大
至於台美關係法 我個人是覺得 除了賣防禦武器比較明確外 其他的都講得很模糊
也沒有義務非得怎麼做 純粹看老美打算
感覺賣防禦武器就是一開始開戰 美國可以先不直接淌渾水 你先擋一檔吧
不然還要到聯合國去策動制裁 感覺也不是美國可以完全控制票數
總之應該維持現狀 最符合美國利益 算是贅述了
作者: shippai   2015-06-22 22:26:00
我覺得軍歌唱得對: 靠天吃飯會餓死 靠人打仗要失敗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5-06-22 22:26:00
簡單的說 中華民國這張神主牌對美國還是有用
作者: angell543 (公民很忙)   2015-06-22 23:08:00
維持現狀先吧!這樣看來只要台灣不宣佈獨立,兩岸很難打起阿!
作者: cityman0915 (cc)   2015-06-22 23:21:00
先說說把支那沿海當作戰場會如何?以為支那不會怕?
作者: wattswatts (挖哩)   2015-06-22 23:35:00
執政要硬幹民意急統,台灣人群起反抗,國際社會,美國拔拔會怎麼做呢? 現在是國共要改變先裝一直討論現在要維持現狀要洗腦誰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