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色翁攔女鄰居給100就摸 結果...
3.完整新聞內文:
高市70歲陳姓老農覬覦21歲年輕女鄰居姿色,去年9月鄰女騎單車經過陳男住處,他竟藉
故搭訕拿出100元稱「給你買東西吃,你胸部很大很漂亮」,隨即趁她不備伸手摸了她胸
部一把。鄰女返家報警後,陳男否認犯行,但高雄地院審理認為被害人指證可採,依《性
騷擾防治法》判陳男有期徒刑4月,得以12萬元易科罰金。
被害女子提告指出,陳男是住在附近的鄰居,曾與陳男打招呼並稱他「阿伯」。去年9月
某日下午她騎單車經過陳男住處被陳男叫住,她問有什麼事,陳男就塞給她100元說「給
你拿去吃東西,你胸部很大很漂亮」等,她馬上把錢還給陳男,不料陳男竟趁機摸了她的
胸部一下,返家後她無助哭泣,哥哥見狀問清原委即帶她到陳男住處指認並報警。
陳男則否認犯行,辯稱當天下午他根本不在家,而是到農會購物,但法院調閱監視畫面發
現,陳男到農會時間約下午4時許,被害人指證的案發時間則是下午3時許,認定不在場證
明不成立,依《性騷擾防治法》判他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王吟芳/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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