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的部分大家已經回應了,想回應關於主持院會的部分
別人質疑妳帶職參選會有主持院會不中立的嫌疑,妳卻回說民進黨也很多人帶職參選
根本風馬牛不相提....人家帶職參選選的是立委(或像去年的縣市長)
妳要帶副院長職參選的可是"宗痛"也.... 這在台灣總統候選人裡沒有先例
在美國,其實也只有2000年Gore選的時候是副總統,同時是參議院議長
才能相提並論,但這是美國的制度本來就是這樣,和主持議會無關。
而也已經沒辦法拿其他國家的例子來評斷了...
大家比較熟知的日、英、德、加、澳都是內閣制,法國是雙首長制是兩輪制投票
就連妳的宗主國.....領導人也不是用這種方式產生的
而且對中立的質疑是在於
若妳的政策、理念或法案,經由妳主持院會之便,打壓或忽視反對的聲音強行通過
會形成妳還沒有當選宗痛,就已經在推行妳的政策了,違反權力分立
恐使行政院變成「立法院行政局」之嫌,別忘我們推法案的方式是跟美國是不太一樣的
另一種情況是,若妳原本想推的法案是A法案(或A政策),
但其他人(同黨或不同黨立委甚至行政院)想推行的是B法案(或B政策)
而妳利用職權之便,技術性在院會(注意不是委員會喔)杯葛或拖延
這樣沒有違反主持院會中立??
如果今天朝野立委就是想修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基於主持院會中立之理由
想規定若立院之院長或副院長想選正副總統,在獲得政黨提名或選民聯署過關後
中選會公告當選結果前,其院長或副院長之職務暫停行使
請問若要通過這樣的法案,立院的正副院長若要主持院會沒有衝突嗎???
以上還是沒有把台灣的政治現況、立委諸公垃圾程度、藍綠對立的情況考慮進去喔
如果今天朝野立委要求決議:
在未獲得公民投票支持或立法院四分之三委員出席,出席者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前,
政府不得擅自與憲法上的大陸地區簽署和平協議
那若到時是由洪副院長您主持院會,這樣妥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