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車被照遠光燈 男持斧頭嗆聲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506230372-1.aspx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23日電)苗栗一名男子不滿回家途中經常遇到一名女子會車時
打遠光燈造成刺眼不適,憤而持斧頭在半路守候攔車恐嚇「開遠燈就不要經過這裡」;經
女方報警,男子今天遭檢方緩起訴處分。
家住苗栗縣通霄鎮的43歲古姓男子,外出返家常行經通霄鎮梅南大橋,每當夜間通行,三
不五時遇到一部對向車輛,在會車時仍開著遠光燈,古男對於刺眼燈光飽受困擾,竟持斧
頭攔車恐嚇對方。
處分書中指出,古男去年底某晚攜帶1把斧頭,在南梅大橋北端守候,待被害莊姓女子駕
駛自小客車打著遠光燈迎面而來,便上前攔車,並嗆聲「我已經忍妳3個月,妳都開遠光
燈照我,不會開車就不要開,如果開遠燈就不要經過這裡」。
古男並對莊女恐嚇揚言「明天再經過這裡,今天的事會再發生」。
莊姓女子飽受驚嚇,事後報警處理;警方根據當時曾勸阻的目擊證人找到古男,他也坦承
不諱。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審酌古男並無前科且有悔意,雙方事後以新台幣3萬元和解,經偵查終
結,今天依恐嚇罪嫌對古男作出緩起訴2年處分。104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