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刑求後的筆錄能用嗎?讓你震驚的法院說法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5-06-24 07:08:33
※ 引述《billy3321 (雨蒼)》之銘言:
: 法院怎麼處理刑求發生後的筆錄?
: 相信很多人都聽過英美的「毒樹果實理論」,證據的非法來源為毒樹,基於
: 該違法取得的證據再以合法手段間接取得的其他證據(第二次證據或衍生
: 證據),則如同從毒樹長出來的毒果,不得使用。
我先講,毒樹果實理論只是原則上不能使用,例外情形可以使用
因為毒樹果實理論是在懲罰辦案人員
但是懲罰的結果可能導致被害人受到不公平判決
所以米國法院的例外情形比原則還要多...
最常見的是毒樹果實所衍伸的證據在通常搜索過程也必定能發現的話
那麼毒樹果實例外能使用
所以重要的是在法院採納毒樹果實證據的說理
台灣法院也是在這一塊很弱
一句158-4就帶過了,了不起寫一下立法理由......
作者: future108 (千夫所指,萬夫莫敵)   2015-06-24 07:15:00
就權衡理論吃光光了啊
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15-06-24 07:27:00
事實上你願意讓真正犯法的人逍遙法外嗎
作者: Zsanou   2015-06-24 07:31:00
2F支持寧可殺錯不可放過?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5-06-24 07:34:00
科學那麼發達...消毒一下就可以吃了嘛...
作者: shan1126 (shan1126)   2015-06-24 07:50:00
套一句鄉民常說的:等你被國家挫殺你就知道了
作者: howlong (走路之神)   2015-06-24 07:51:00
你知道他真正犯法,就用正當程序辦他
作者: vega790205 (vega )   2015-06-24 07:56:00
說真的在台灣被冤判就夠慘的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5-06-24 07:57:00
確定真相之後補全正當的證據
作者: w3160828 (kk)   2015-06-24 08:03:00
二樓被刑求就知道了自己願不願意了
作者: sangotai (數不盡她牆後的燦爛千陽)   2015-06-24 08:05:00
2樓標準民粹想法,只能說臺灣相當科普概念的法學常識很貧乏
作者: aqwa (我想去流浪.....)   2015-06-24 08:25:00
最高法院是說證據是否排除158~4已經有規定了,不須採用外國理論毒樹果實
作者: chosenone (獲選者)   2015-06-24 08:30:00
毒樹毒果不是英美法系在用的嗎 怎麼抄歐陸的台灣也要用法律人真的很會辯論 別人問說台灣怎麼不用堡壘原則呢就用法系不同來回嗆 等自己需要時又用別人法系的用很爽
作者: ptta (ptta)   2015-06-24 08:51:00
刑求只是剛好,不打這些人會招嗎?
作者: pajck   2015-06-24 09:33:00
在通常搜索能必然發現,就能不適用毒樹果理論?那辛普森殺妻案就不會無罪了啊...呵呵btw 看來ptta很適合活在228和白色恐怖時代,打到你招為止把刑求正當化的人,分不清楚何謂「嫌疑人」,凡是有嫌疑,就一定有罪。完全不會去想其他問題,只能說難怪很多人自嘲台灣民智未開,就是這種大腦未開化的人太多了。
作者: leolarrel (真.粽子無雙)   2015-06-24 09:43:00
純噓ptta喜歡屈打成招
作者: Zsanou   2015-06-24 10:05:00
追求程序正義就是希望勿枉勿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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