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童「被挖屁股」母同居男友遭疑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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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4 16:2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5歲女童,去年11月被阿嬤發現肛門紅腫,懷疑遭
女童母親同居李姓男友指侵,女童也表示「叔叔用手指挖我屁股」,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
,女童前後供詞不一,加上李男當天並未至女童母親家住,認定罪嫌不足,今將他不起訴
。
據悉,女童父母離婚,女童跟爸爸生活,但每週三晚上會至媽媽家住一晚,去年12月11日
女童母接小孩回家住,3天後,女童阿嬤幫女童換尿布時,發現女童肛門四周紅腫,報警
提告李男涉加重強制性交罪。
女童警詢時指控,她洗好澎澎準備睡覺時,叔叔叫她趴著脫掉內褲衣服,然後用手指挖她
屁股,挖完後幫她擦藥,接著用腳踢她屁股,她有大叫,媽媽有聽到;但偵查時改稱,當
晚睡在媽媽與叔叔中間,叔叔用手指挖她的屁股,「我覺得痛痛的有流血」。
李男供稱,為了避嫌,他每週三都回家住,未至女友家,他週四晚上去女友家,幫女童肩
頸擦過敏藥後,女友便帶女童返家,否認犯行。
檢方調閱通聯紀錄,發現李男當晚的確回家過夜,沒去找女友;加上醫院診斷結果指,女
童肛門口有糜爛性傷口,但無法辨別是人為或騷擾性抓傷;另女童母曾至幼稚園問女童,
肛門為何紅腫?女童答:「我在阿嬤家脫掉尿布後沒擦屁屁,所以才紅紅的」,有錄音為
証,且無其他證據證明李男涉指侵,因此今予不起訴處分。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58046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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