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一連串的討論串,發現後面許多回文都搞錯重點了,變成整串廢話連篇
始作俑者就是貓主席的這篇,前提就錯了,導致後面錯的滿地開花
我先說結論,就是
你沒有妹妹
阿,不對,應該是
台灣並沒有好薩瑪利亞人法!!!
台灣並沒有好薩瑪利亞人法!!!
台灣並沒有好薩瑪利亞人法!!!
為什麼會這樣說
先想想,到底現在台灣人不敢救人的原因是甚麼?
不就是怕被告 怕被告 怕被告嘛
那為什麼會被告? 阿就法律規定讓你可以告阿,被告後就是跑法院啦
疑? 不是說有好薩瑪利亞人法保護你嗎? 被告也沒有關係阿
反正完全免責,最後也不會被判刑嘛
在這個時候你就落入陷阱了,是誰跟你說台灣有好薩瑪利亞人法的?
明明就是 台灣版的好薩瑪利亞人法
疑? 平平都是好薩瑪利亞人法,兩者有甚麼不一樣嗎?
那我問你,人家國外的大巨蛋跟你遠雄的大巨蛋一樣嗎?
阿就完全不一樣阿!一個是用來打球的,一個只是偽裝成馬桶的百貨公司嘛
國外許多擁有非常美好精神的東西,到了台灣經過"微調"之後,
中心思想是有可能完全走味的,好薩瑪利亞人法就是這樣
我們再來看一下所謂台灣版的好薩瑪利亞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