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不贊成一個星期就槍斃耶...
過猶不及,一個星期是能審出什麼?
如果一個星期就要槍斃的話,那我想以國民黨扁偵組的"效率",
大概阿扁一個星期就被槍斃了吧(苦笑)。
郭台銘會講這個話,基本上是欠缺民主常識的表現,
不過我看了這篇文章卻滿開心的,因為眾多鄉民並沒有去附和他,
反而認為他這樣講不對,
這就可以證明某些廢死人說的"鄉民都是要人死、都是嗜血的",
這種論點是絕對不對的。
和廢死人不同,我相信我們都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所以我們認為廢死人不對,卻也認為郭台銘不對,
這不是"被誰帶著走",而是我們自己出於自身意志的判斷。
因此,我很開心,不是為了郭台銘講話開心,
而是為了推文的反應開心。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5-06-25 17:02:00出於自身意志的判斷,這比較重要
作者:
hachime (最惡教師)
2015-06-25 17:02:00流放之刑
其實我覺得他的意思可能是定讞後一週槍斃又或者是這種公眾場合行刑式殺人證據確鑿的
作者:
Gooddy (Gooddy)
2015-06-25 17:04:00要選總統的人都是那套,現在也出來放話了吧,騙騙無理性
作者:
iam0718 (999)
2015-06-25 17:05:00廢死法律人是很清高的 只不過滿嘴別人是低能 真的很好笑
作者: Levelmax99 2015-06-25 17:14:00
郭台銘程度本來就很差 外省流氓我也反廢死 但我反速決
作者: gjhsgwl 2015-06-25 17:15:00
判刑之後一周 不是審一周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6-25 17:15:00江國慶就是這樣冤死的
作者:
bolide77 (ptt線上遊戲)
2015-06-25 17:16:00被拍的那麼清楚的 1禮拜我也嫌太久
作者: r7698 (Ros) 2015-06-25 17:23:00
鄭截那種一個星期都嫌多,另外我認為應該是定讞後一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