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reg9426 (小剛)》之銘言:
: 南投某被水淹科大,當初實習的時候,跟老師洽談,他一直說教育部不提供薪水,問老師
: 詳細的工作內容與待遇都講不清楚,簽約之後,我們問公司,公司才說沒有提供薪資,而
: 且還要做兩個月的白工,我們決定放棄,卻被老師惡言相殘。
: http://i.imgur.com/zyzSZRj.jpg
: http://i.imgur.com/uN8w6cD.jpg
: http://i.imgur.com/oqSMT91.jpg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跟你說啦
根本不怕
把你當初簽的契約拿出來
去告他們就好了
如果契約沒一份給你
那根本不算成立
學術交流合作契約規定至少要一式兩份
如果是老師扣著沒給你們看過
你可以直接告他締約詐欺都不成問題
底下一堆說簽了約就要履行的
大概受到支付命令就會掏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