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reg9426 (小剛)》之銘言:
: 南投某被水淹科大,當初實習的時候,跟老師洽談,他一直說教育部不提供薪水,問老師
: 詳細的工作內容與待遇都講不清楚,簽約之後,我們問公司,公司才說沒有提供薪資,而
: 且還要做兩個月的白工,我們決定放棄,卻被老師惡言相殘。
: http://i.imgur.com/zyzSZRj.jpg
: http://i.imgur.com/uN8w6cD.jpg
: http://i.imgur.com/oqSMT91.jpg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簽約是簽了,但有問薪資,問題是,公司給的是有薪,沒有說明的很清處,因為時間很趕,沒
有多餘的時間就簽約,蓋章契約的第四條薪資的部分是空白原因,公司說還要與主任老師討
論,過幾天沒下文,才與企業訊問薪資,企業是說沒薪資,但那當時給的意思是有薪資,企業
沒提供住宿與伙食飯才會毀約,光住宿費餐費車費就要花24000,企業又沒提供薪資,我們
才會毀約,我們對毀約也對企業深感抱歉,也有請求原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