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國人在外國犯罪被抓
外交部應該都要去想辦法引渡回來
這不只是所謂國格、尊嚴的問題
而是以一個法治國家的標準,應該要去懷疑外國執法的公正性
泰國警察怎樣我是不知道
但是人在泰國,若真有冤屈或是司法不公正,台灣人一點辦法都沒有
也許本來是無期徒刑,他看你是外國人就直接槍斃省事了
鄉民說將心比心,外國人在台灣犯罪我們也不希望引渡回去
但如果引渡回去能得到公正的審判,又有何不可
像中國人那樣偷完東西搭飛機回去一點事都沒有那才叫不公平
也許販毒運毒是死了活該
但是即使要槍決也應該是自己國家的司法機關來決定
國人的自由、生死交由外國根本不知道有沒有問題的司法機關來處置
其實是很可怕的
所以外交部至少也要去嘗試一下
如果試都不試,人家以後覺得抓這個國家的人沒有問題
會不會隨便亂抓亂栽贓,那也不是不可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