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winshit (Law in shit)
2015-06-26 16:08:481.媒體來源:
中時
2.完整新聞標題:
大巨蛋案被退 廉委會痛批「羅瑩雪無用」
3.完整新聞內文:
法務部退回台北市政府移送的大巨蛋案,廉委鄭文龍在臉書上痛批法務部長羅瑩雪「自己
證明是一個會吃案的無用部長」。(取自鄭文龍臉書)
法務部宣布退回北市府移送的大巨蛋案,北市廉政委員會大巨蛋調查小組召集人、律師鄭
文龍剛才透過臉書發表聲明,痛批法務部長羅瑩雪吃案、無用,認為法務部此舉已經證明
,對於現任總統和執政黨部長級以上高官,只會吃案,為高官服務。
鄭文龍臉書全文如下:
台北市廉政透明委員會遠雄大巨蛋案專案調查小組聲明
法務部長羅瑩雪已自己證明是一個會吃案的無用部長!
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會日前針對遠雄大巨蛋案展開調查,
而於今年5月8日提出3萬5千餘字及36項證據之調查報告,
該報告發現前市長馬英九在93年9月20日與遠雄董事長趙藤雄二人密會,
達成權利金為0,及市府承諾協助遠雄辦理變更都市計劃的聲請二事,
依據促參法及當時市府的公告依法應有營運權利金,
馬英九及李述德二人竟然做成違法的決議及簽約,
已涉嫌圖利遠雄之罪嫌。
市府廉政委員會上開調查報告於5月8日及6月10日會議,
通過將上開馬英九及李述德二人涉及圖利部分,
依據監察院的慣例,移請法務部轉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偵辦,
然今法務部竟然以非偵查機關拒絕,公然吃案,
法務部已然自我證明,針對現任總統及執政黨等部長以上之高官,
法務部只能吃案,凸顯其無能,及為高官服務的角色而已。
與現代民主法治國家,能公正依法行政的角色,顯然差距甚遠,
其現任部長羅瑩雪將被人民所譴責與淘汰。(中時即時)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624005201-260407
5.備註:
自己的新聞自己貼
作者:
corlos (ナニソレ、イミワカンナ)
2015-06-26 16:09:00無八卦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5-06-26 16:09:00洩露國家機密,要被查水錶了
作者:
gameguy (gameguy號:)
2015-06-26 16:09:00等民進黨執政吧,正解無誤
作者:
waijr (時差13HR)
2015-06-26 16:10:00這不是本來就知道
作者:
fix78 2015-06-26 16:10:00這全台灣都知道啊,鴿子喔?
明年一定要把KMT徹底拉下來 這些弊案才有見光的可能
作者: bigtree520 (大樹) 2015-06-26 16:12:00
查不出個P來,只好做個假動作對柯粉交代ㄧ下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5-06-26 16:13:00雪=shit 鄭律師你看過有用的屎嗎?
作者: bigtree520 (大樹) 2015-06-26 16:14:00
堂堂大律師會不知道要送檢調?送法務部是搞笑喔
作者:
edison (edison)
2015-06-26 16:17:00不會送檢調哦
作者: hunterh01 2015-06-26 16:17:00
亂送被退件再來罵,柯P你知道你的手下在耍白癡嗎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6-26 16:17:00Law in shit
作者:
rishi ( )
2015-06-26 16:17:00文龍:阿扁無罪!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6-26 16:18:00就在轉移焦點呀~查不出所以然,找個新目標繼續罵呀
作者:
Risedo (進 化)
2015-06-26 16:18:00去你的 爛政黨 快下台阿 藍的
作者:
Gato (所羅門的惡夢)
2015-06-26 16:18:00罵完了,可以請廉委會自己去台北地檢署告發了嗎?
作者:
Ryan908 (Ryan)
2015-06-26 16:19:00送法務部,廉委會更沒用!
作者:
Mitch (CowaBunGA)
2015-06-26 16:19:00顏色不對
作者:
Gato (所羅門的惡夢)
2015-06-26 16:19:00國民黨當然很爛早該下台,但取代國民黨的自己要有擔當也要搞清楚不同狀況時如何應對而不是反覆與國民黨嘴砲,否則非百姓之福
有擔當一點找不到違法證據就說一聲 推給法務部是怎樣
作者: boy25885 2015-06-26 16:22:00
法務部是司法行政機關...
作者:
hosen (didi)
2015-06-26 16:23:00羅織罪名,吵了半年,結果查不出個鳥來,故意移送給法務部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5-06-26 16:24:00案子移送法務部是哪招阿?
作者:
hosen (didi)
2015-06-26 16:24:00卸責;報案我可以向內政部報案 然後請他移送嗎?
不是不知道要移送檢調 而是沒違法證據 所以才不移送
作者:
a524528 (小傑)
2015-06-26 16:26:00啥時法務部也開始做起訴的工作啦?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5-06-26 16:28:00難怪阿扁會被判有罪 這水準
作者:
pierreqq (葉子上的風)
2015-06-26 16:30:00鍋子燙 不想經手也不行?!!
作者:
bcharles (站的腳很酸)
2015-06-26 16:31:00一個黑機關有什麼資格講話
同時給煎茶院、北剪、忒箴組就好了......給法務部然後說對方不是,是把北市民當白癡嗎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5-06-26 16:34:00還不就老招~塑造自己是受害者、是司法不公的形象
作者:
ajim36 (阿泰ㄚㄚㄚ)
2015-06-26 16:39:00怎麼可以叫公務員有擔當!?這不合理
作者:
imanikki (とっつぁん(′‧ω‧‵))
2015-06-26 16:42:00現在才知道?
作者:
hayato01 (kunsou)
2015-06-26 16:47:00就都換自己人了啊!lowinshit 怎麼可能辦自己主子
我上次去郵局買腳踏車結果櫃員說沒賣 公務人員真沒用
作者: modulation 2015-06-26 16:48:00
簽死刑執行超有魄力,遇到馬英九就軟了。
作者: modulation 2015-06-26 16:51:00
顏大x,羅x雪 都他的人,送了等於幫他合法脫罪
作者:
Refauth (山丘上的長號手)
2015-06-26 17:03:00台灣人喜歡這麼做,不爽請移民謝謝。
作者: rear (四十不惑) 2015-06-26 17:07:00
這是在搞笑嗎?
作者: lodosskiss 2015-06-26 17:11:00
大律師法緒念到哪了?????????
作者:
howlong (走路之神)
2015-06-26 17:21:00不是早知道了?打假球太明顯啦
作者: codehard 2015-06-26 17:22:00
law in shit
作者: tllpp (PPP) 2015-06-26 17:24:00
怎麼不送外交部算了
作者: tsungyang 2015-06-26 17:50:00
打預防針去衛福部,賤人組成的委員會充滿算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