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我在好市多吃到塑膠麵包…(文長慎入)

作者: msk127 (殲滅太白粉)   2015-06-26 21:26:26
※ 引述《inursky (飛)》之銘言:
: 大家好,第一次在八卦版發文有點緊張!如果有哪裡不對請大大們指教!
: 這次要分享的是我一位懷孕四個月的女同事發生的一件事…
: 先說明我跟這位女同事感情不錯,朝夕相處(我們工作時間較長),所以在她跟我描述這
: 件事情的來龍去脈時其實我也算一起經歷所以真的可以確信她不是胡謅的!
: 以下以她的口吻跟大家分享,希望大家評評理!
第一個問題:
感情不錯,朝夕相處
跟這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有什麼關係?
就因為你跟她朝夕相處就代表你當時也在現場?
你的邏輯很差勁
:
作者: Teng0615 (吸水的好毛巾)   2015-06-26 21:27:00
10萬 不然就3年免年費+1萬購物金 >"<
作者: bloodshed (莫問)   2015-06-26 21:27:00
二千萬加上孩子生出來的所有費用,比照辦理其實人家都問要多少了,就明確講,以為大公司不用請示上面的主管,隨便就可以賠大筆金額…
作者: tommy5301324 (越南人 Anh Thanh)   2015-06-26 21:28:00
生出來是智障所以要終身補償
作者: Dreambrocken (惡魔魂)   2015-06-26 21:29:00
要是有辦法從好事多律師團手上拿2000萬賠償金的話
作者: belleb05588 (Chitanda Eru)   2015-06-26 21:29:00
比照四年前辦理就是3年免年費+1萬購物金阿
作者: features (日子一天一天過)   2015-06-26 21:30:00
請舉證是因為吃了這個造成小孩不良影響 有可能舉證嗎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6-26 21:30:00
在台灣不可能,在國外倒是很常見國外這種東西不太需要舉證。
作者: epw (Epw)   2015-06-26 21:31:00
3年免年費 + 1萬購物金在美國算非常便宜,在台灣就.....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6-26 21:31:00
只要有可能性就可以懲罰性賠償。
作者: adon0313   2015-06-26 21:31:00
你是活在台灣 醒過來吧
作者: twdvdr (風中的一粒沙)   2015-06-26 21:31:00
錢 錢 錢 錢 錢 錢 錢 錢 錢 錢 錢 錢 錢 錢 錢 錢 錢 錢
作者: USkitty (天涼了,要注意身體喔)   2015-06-26 21:32:00
分析的好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6-26 21:32:00
可以狀告美國總公司管理不週導致受到權益侵害XD
作者: twdvdr (風中的一粒沙)   2015-06-26 21:32:00
台灣沒有 懲罰性賠償 這件事去告頂多就陪你個麵包跟醫藥費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6-26 21:33:00
台灣有啊,最多賠兩唄。
作者: riker729 (riker)   2015-06-26 21:33:00
大概是要下跪道歉 心理受傷賠償個幾萬 就ok了吧
作者: twdvdr (風中的一粒沙)   2015-06-26 21:34:00
好吧 給你兩個麵包別吵了ˊ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6-26 21:35:00
精神損失一萬 安胎費一萬 麵包300 兩倍共40600 XD
作者: baseball1388 (^&^)   2015-06-26 21:35:00
我在那配眼鏡 他們給我用廉價鏡片 被我發現 還叫我自己拿去 等換好再自己去拿 不吵真的會被當傻子
作者: twdvdr (風中的一粒沙)   2015-06-26 21:36:00
你可以叫那女的去告告看
作者: pitalvlu (pital)   2015-06-26 21:36:00
其實是我遇到大概只會自認倒霉還是會吃完當沒事
作者: USkitty (天涼了,要注意身體喔)   2015-06-26 21:37:00
Just大,你是哪一國的律師?不用證據就可以打贏官司判賠償,那國的商家還能經營下去真是了不起
作者: twdvdr (風中的一粒沙)   2015-06-26 21:37:00
baseball1388 我覺得你這才真得要告詐欺 再用刑逼民要錢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6-26 21:37:00
這數字我覺得簽保密可以合解成功啊...商譽5萬內搞定挺合理的吧。證據反正就已經被奪走的塑膠條一根。
作者: USkitty (天涼了,要注意身體喔)   2015-06-26 21:41:00
果然是不懂裝懂,證據是塑膠條?你得先證明那是costco放進去而不是自己塞進去的
作者: s6416 (jing)   2015-06-26 21:42:00
就算吃到塑膠會怎樣?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6-26 21:42:00
對方明明就承認了= =
作者: drigo   2015-06-26 21:43:00
我會要求好市多終身免年費作為賠償 XD 不過事情已貼到PTT上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6-26 21:43:00
原文有說,廠商說應該是製作過程中的失誤導致。
作者: USkitty (天涼了,要注意身體喔)   2015-06-26 21:43:00
光去出這個證明,商家的律師團就可以把你的官司搞掉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5-06-26 21:43:00
推第一段,超級神邏輯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06-26 21:47:00
強烈推薦啦 認好市多為乾爹就好啦
作者: USkitty (天涼了,要注意身體喔)   2015-06-26 21:48:00
承認只是說「有可能」,並沒有實際證據好吧?那只是安撫你的說詞,人家後來給的信函都說生產線上找不到來源,真的打官司你根本沒有任何根據說ㄧ定是商家添加的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6-26 21:49:00
就說先坳和解了..........
作者: USkitty (天涼了,要注意身體喔)   2015-06-26 21:50:00
只是要和解,你ㄧ直提國外可以判賠是怎樣?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6-26 21:50:00
根本不用定罪,上新聞商譽損失就不只5萬好嘛。國外一定可以賠啊,只要你有保全好證據。沒保存好證據還是坳和解= =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06-26 21:51:00
樓上兩位這沒什麼好爭執的吧==很無聊
作者: Justisaac (灰色的天空)   2015-06-26 21:52:00
天知道那麵包現在什麼狀況XDDDD本來就是沒開庭不知道結果的東西有人一開口就說我胡扯心情不美麗只好吵一下了。塑膠究竟是二次加溫還出現,還是一開始就在應該有辦法驗,不過要花多少錢我就不知道了。
作者: scent15 (愛吃醋)   2015-06-26 22:06:00
貪心鬼.....爛人家就是死要錢嘛最後要到多少錢要說喔.....我估6600啦,六六大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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