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an70405 (Jason )
2015-06-26 21:53:12蘋果日報
日夜兼差拼命賺 賣淫養活4子女
警方靖黃專案,彰化縣和美分局查獲39歲陳姓女子在汽車旅館從事性交易,警方深入了解
,發現陳女竟是為了養活4個子女,不得不拼命賺錢,晚上在餐廳工作、白天就兼差下海
賣淫,警方在網路與通訊軟體line上發現陳女散布援交訊息,分局巡官佯裝客人當場查獲
,並並查扣保險套、潤滑油等證物,並在陳女手機查獲援交訊息,全案依妨害風化罪嫌移
送法辦。
警方指出,和美分局一組巡官張至毅佯裝客人,帶隊至和美鎮汽車旅館內,當場查獲陳女
涉嫌從事性交易,以每次3000元代價做全套,完成交易後,再與上游雞頭五五對分,各取
1500元,警方正積極追查上游雞頭,綽號「大哥」的男子。
身材、面貌叫好的陳女向警方坦承,因有過2段婚姻,育有3男1女,最小的才5歲,有2個
給前夫撫養,另2個自己撫養,但每個月要給前夫2萬元撫養費,加上還要自己養兩個小孩
,在餐廳工作根本無力負擔龐大的生活費,不得已從去年底利用空閒兼差,下海賺皮肉錢
貼補家用,已經第2次被警方查獲,為多賺一點錢,還自己跑單幫開車赴約,連車夫的費
用都省下。
警方雖對陳女自述際遇表示同情,但也建議陳女,應循正途賺錢,若有困難,也希望陳女
尋求社福單位協助。(鄧惠珍╱彰化報導)
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FDvCxW
備註:
台灣啥時才能合法?
正途賺錢?
作者:
pro33342 (pro33342)
2015-06-26 21:55:00宅宅崩潰
作者:
punkdog (8+9=17)
2015-06-26 21:55:00可憐人
作者: Oxhorn 2015-06-26 21:55:00
要給前夫2萬元撫養費 然後小孩還要自己養?
作者:
axzs1111 (★~板橋本環奈~★)
2015-06-26 21:56:00好可憐 真想捧場一下
我自己本身做社工也曾遇到這樣的家庭,說真的我覺得他們很偉大,雖然做的工作不合法,但他們賣淫不偷不搶,
作者:
KYOROD (淫輔導長)
2015-06-26 21:56:00用新台幣讓她回家
作者:
pm2001 (做個盾牌眼球兵吧)
2015-06-26 21:56:00內文都不看一下嗎?兩個給前夫養 兩個自己養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5-06-26 21:57:00
哪個市長敢做紅燈區 他就不用選嚕 不讓他合法的正式人民
作者: infinite0201 (云薰) 2015-06-26 21:57:00
給前夫兩萬沒什麼不對阿
作者:
BF109Pilot (å¾·è»çŽ‹ç‰Œé£›è¡Œå“¡)
2015-06-26 21:58:00黑色會不抓抓這種??
作者: vivigirl 2015-06-26 21:58:00
到底是什麼樣的前夫,有夠廢。
作者:
Harionago (Harionago)
2015-06-26 21:58:00為了孩子出賣自己其實很偉大
作者:
oldbear (Ursus)
2015-06-26 21:58:00看到這種新聞難道還能苛責台灣人為何不生小孩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5-06-26 21:58:00
但是違法就是違法 打抱不平就提倡修法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5-06-26 21:59:00性產業合法化 杜絕暴利跟黑道阿
作者:
oldbear (Ursus)
2015-06-26 21:59:00媽媽也許偉大?但是小孩長大情何以堪?
作者:
xzcb2008 (éžå¸¸æ£®77牛)
2015-06-26 21:59:00人世間的悲哀
作者:
oops66 (誤導給寵物!)
2015-06-26 21:59:00身材、面貌叫好的陳女 39我可以 真想幫她忙一下
作者:
daae (南極熊貓)
2015-06-26 21:59:00要給扶養費會不會是前夫當綠皮卡?
作者:
Harionago (Harionago)
2015-06-26 22:00:00現實就是一般工作負擔不起養育費 只能靠偏業多賺一點
作者:
porten812 (節能.減碳.發優文)
2015-06-26 22:00:00自找的,不值得同情
作者: ayanami00 (39's 4 shar3) 2015-06-26 22:00:00
不過就記者營造,一堆傻。
作者: Ajisai (繡球花) 2015-06-26 22:00:00
覺得她可能走投無路吧?@@ 現在薪水這麼低 做22k正職缺錢QQ
作者: Civan 2015-06-26 22:01:00
反正當初也是下面癢隨便找個狗嫁 賣淫算是適得其所
作者:
vesia (歐帕)
2015-06-26 22:01:00各養兩個,一人養一半,那為什麼還要付撫養費給前夫?
作者:
folkblues (人有悲歡離合有用嗎~科)
2015-06-26 22:01:00雖然非法但她選擇對社會傷害最小的工作討生活了
作者:
g8330330 (負債700萬)
2015-06-26 22:01:00前夫真廢
就報導來看我會認為這母親沒錯,但深入去了解就不一定了
作者:
STi2011 (鳥王達)
2015-06-26 22:02:00和美不是只有一間汽車旅館.....
作者:
error123 (error)
2015-06-26 22:02:00給前夫撫養費??????
作者:
oldbear (Ursus)
2015-06-26 22:02:00從外人角度講講當然很輕鬆,但是實際上一定不那麼輕鬆
作者:
kinghtt (萬年潛水伕)
2015-06-26 22:02:00每天接兩人就有三千,那個社福能給這麼多錢?
作者:
oldbear (Ursus)
2015-06-26 22:03:00任何兒童心理學都不會告訴你這是正確的身教言教
聽說KMT賺錢是完全合法的,從法律上完全找不到問題(笑)
作者:
bkm1 (殷仔 加油!!!)
2015-06-26 22:04:00兩段婚姻 還要付扶養費 很有可能第一段是..........
作者:
vesia (歐帕)
2015-06-26 22:04:00全部的小孩都歸前夫的話,付撫養費還可以理解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5-06-26 22:05:00
警察抓違法是職責所在 真正偽善是台灣人民
作者:
saiulbb (Becky♪#是我的拉!)
2015-06-26 22:05:00哀 人生無常QQ
作者: Ajisai (繡球花) 2015-06-26 22:05:00
監護權給前夫的那2個小孩 的確她是要付扶養費啊
如果修法可以解決 誰會來做這個 不是走投無路誰會跳下
作者:
vesia (歐帕)
2015-06-26 22:06:00兩段婚姻的話,意思是其中一段的婚生子女都給爸爸養
作者: Ajisai (繡球花) 2015-06-26 22:06:00
她自己養的這2個小孩 也可以跟孩子的爸要扶養費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5-06-26 22:07:00用新台幣讓他下架?
作者:
newti (長日將盡)
2015-06-26 22:07:00我覺得不會因為單純運氣不好淪落這地步
作者: Ajisai (繡球花) 2015-06-26 22:07:00
只是可能她跟孩子的爸要不到錢吧(賴賬?)? 我也不知實情
作者:
Harionago (Harionago)
2015-06-26 22:08:00這媽媽有可能年輕無知又遇人不淑才落得如此辛苦但良心絕對還是有的
作者:
pobby920 (ann_pig)
2015-06-26 22:10:00好可憐唉
作者: lovejamwu (阿發我愛你!!!) 2015-06-26 22:10:00
我覺得...還滿偉大.至少不偷不搶..
我認識1個酒店妹自己養2個小孩,打滾存錢後就去進修植睫毛課程。
用勞力賺錢>>老實 用頭腦賺錢>>優秀 用性器賺錢>>下賤
作者:
Orstor (..)
2015-06-26 22:13:00比頂新高尚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