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消防員救油槽清潔工卻閃燃 判准國賠

作者: AMPHIBIA (amphibia)   2015-06-27 00:09:34
※ 引述《fenderrb ()》之銘言:
: 沒教育不專業個屁啦!
: 當天出勤的兩個分隊現場指揮官是德音特搜分隊李小隊長
: 他們是我們新北市消防局的菁英中的菁英!
: 他們不但在國內受訓,也在參加國外受訓,
恕刪...
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 台灣變成這樣子?
歹徒開車衝撞員警 員警擊斃歹徒 法官認為你當時應該○○○ 不應該○○○
義消熱心救難 民眾不幸溺斃 法官認為你救人時應該○○○ 不應該○○○
自己去爬山發生山難 救難隊去搜救 法官認為你搜山應該○○○ 不應該○○○
明明就是工安亂搞 消防隊去擦屁股 結果屁股沒擦乾淨 責任還比亂搞工安的大
明明就是酗酒獸父家暴小女孩 打到腦出血 結果沒救活算在神經外科的頭上
明明就是某甲開快車把病人腦袋撞得稀爛 病人變成植物人卻是醫師的責任
就像考試領導教學 判決影響行為...
當法官仔細推敲著「在當時有沒有更好的選擇時」
似乎忘了 你們在法庭上可以花二十多年 重覆研究蘇建和案到底有沒有罪的時候
警察、消防人員、醫護人員 可能只有不到兩秒鐘做決定
在事後要指責甚至懲罰這些人訓練不夠 無法再這麼短的時間內做出正確決定當然可以
殺雞儆猴的結果 就是讓大家都知道:最簡單的就是「避免去做這種重大決定」
歹徒要駕車逃逸就讓他跑吧 反正蜘蛛人班叔之死終究只是電影情節
救災救火救人就讓別人逞英雄就好了
作者: ilovedandan (我愛丹丹 天天丹丹)   2015-06-27 00:10:00
請正名是"清潔師" 謝謝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5-06-27 00:10:00
就跟妳們說法官、律師什麼人都可以當惹
作者: vesia (歐帕)   2015-06-27 00:10:00
多做多錯
作者: rave760422 (防水抓漏哥)   2015-06-27 00:10:00
法官冤案、恐龍判決 然後當沒事人一樣路過
作者: yang421 (平凡就是不平凡)   2015-06-27 00:13:00
因為消防隊不當救援全身燒燙傷要求幾百萬賠償很過份嗎?
作者: YamagiN (海在森林中長大)   2015-06-27 00:13:00
該判死刑的時候法官是人 不用判死刑的時候法官是神
作者: ufo15526368   2015-06-27 00:17:00
看完判決文 覺得沒啥問題 的確顯有疏失便宜行事
作者: lugiam (Anashisu)   2015-06-27 00:30:00
我才不信判決書能還原整個事情的真相 是人都會偏袒自己 七分真話三分假話 誰能保證都不會弄錯?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06-27 00:46:00
我想一堆都忘記八掌溪 哈被智障媒體搞到弱智化 搜救百分之百都沒出錯XD不看判決書寧願相信智障文章 哈還是因為八掌溪有現場直播比較好看XD
作者: widn2129 (庸人)   2015-06-27 00:56:00
會犯錯幹嘛給你一個月領7~8萬,領22K就好阿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15-06-27 01:00:00
如果有現場直播用電鋸閃燃不就風向又變。。。唉 真的集體弱智化講一堆先看判決書 要怎樣找自己辜狗方法
作者: widn2129 (庸人)   2015-06-27 01:02:00
工程人員漏綁鋼筋就算包庇廠商抓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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