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enderrb ()》之銘言:
: 沒教育不專業個屁啦!
: 當天出勤的兩個分隊現場指揮官是德音特搜分隊李小隊長
: 他們是我們新北市消防局的菁英中的菁英!
: 他們不但在國內受訓,也在參加國外受訓,
恕刪...
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 台灣變成這樣子?
歹徒開車衝撞員警 員警擊斃歹徒 法官認為你當時應該○○○ 不應該○○○
義消熱心救難 民眾不幸溺斃 法官認為你救人時應該○○○ 不應該○○○
自己去爬山發生山難 救難隊去搜救 法官認為你搜山應該○○○ 不應該○○○
明明就是工安亂搞 消防隊去擦屁股 結果屁股沒擦乾淨 責任還比亂搞工安的大
明明就是酗酒獸父家暴小女孩 打到腦出血 結果沒救活算在神經外科的頭上
明明就是某甲開快車把病人腦袋撞得稀爛 病人變成植物人卻是醫師的責任
就像考試領導教學 判決影響行為...
當法官仔細推敲著「在當時有沒有更好的選擇時」
似乎忘了 你們在法庭上可以花二十多年 重覆研究蘇建和案到底有沒有罪的時候
警察、消防人員、醫護人員 可能只有不到兩秒鐘做決定
在事後要指責甚至懲罰這些人訓練不夠 無法再這麼短的時間內做出正確決定當然可以
殺雞儆猴的結果 就是讓大家都知道:最簡單的就是「避免去做這種重大決定」
歹徒要駕車逃逸就讓他跑吧 反正蜘蛛人班叔之死終究只是電影情節
救災救火救人就讓別人逞英雄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