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灣地位未定 外交部:與事實不符

作者: zx198507 (晨星)   2015-06-27 00:21:25
※ 引述《q13461346 (jimmy39)》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央社
: 2.完整新聞標題:
: 台灣地位未定 外交部:與事實不符
: 3.完整新聞內文:
: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6日電)外交部今天表示,有學者撰文認為英國曾在電文中提
:及台灣地位未定,這種說法不符事實。
: 近日有國內學者以「假多元真一中史觀」為題投書媒體,援引英國駐華大使館1946年一
:份電文,提到英國當時認為台灣主權移轉,應待和約簽署或其他正式外交手續完成後,台
:灣人民始得恢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此認為台灣地位未定,外交強調這項說法並不符事實。
: 外交部今晚提出說明,在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及1952年「中日和約」締結下,英國
:這項立場不足以推翻台灣澎湖已經歸還中華民國史實。
: 從國際法角度而言,舊金山和約及中日和約確定了台澎居民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即使英
:國政府不贊同國府對台澎居民回復中華民國籍的命令,但也應尊重上述國際法。
: 依據史實發展,外交部指出,清朝在1895年簽署「馬關條約」,將台澎割讓日本,但19
:41年二次大戰爆發,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發布「對日本宣戰布告」表示:「所有一
: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間之關係者,一律廢止。」這當然包括「馬關條約」
:在內。
: 二戰爆發之後,英、美等同盟國一再於「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降服文
:書」等國際文書,承諾台灣及澎湖應在戰後歸還中華民國。
: 隨二戰勝利,盟軍統帥麥克阿瑟將軍發出第一號命令,在中國戰區及越南北緯16度以北
:的日軍,都應向蔣委員長投降;後由陸軍總司令何應欽將軍在南京接受日本派遣軍總司令
:岡村寧次簽署的降書,國軍接受在台灣日軍投降,宣告台灣恢復為領土,台澎居民恢復
:為國民,所以台灣澎湖主權在1945年回歸中華民國。
: 外交部表示,到1950年時,美國總統杜魯門在新聞記者會說明,台灣已交還蔣委員長,
:美國及其盟國在過去4年來已經認知中國(指中華民國)擁有台灣主權。
: 後來日、美等48國簽署「舊金山和約」,第26條授權未參加和約其他參戰國與日本可
:另訂和平條約,藉以結束戰爭,重建和平。這是後來簽署「中日和約」的法律依據;「
:中日和約」並確認台灣與澎湖群島歸還中華民國的事實。
: 日本國內法院基於「中日和約」及第一號照會規定,所做相關判決,均承認台灣主權
:屬於中華民國。
: 此外英國國際法學者克勞福(James Crawford)在其著作上,也認為日本在「中日和約
:」放棄台灣,加上其與同盟國間有歸還台灣予中華民國的承諾背景,因此台灣主權應已回
歸。
: 從中華民國角度而言,國府於台灣受降並接受台澎,即代表中華民國已接受台灣納入中
:國主權範圍,並有效行始統治權。1040626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goo.gl/yhDo7u
: 5.備註:
誰的說法不符事實??
我只講台北和約,其他彪型大漢接棒輪番上陣啊
首先
台北和約第一四條:本約應分繕中文、日文及英文。遇有解釋不同,應以英文本為準。
所以第十條寫什麼呢??
ARTICLE X
For the purposes of the present Treaty, national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shall be deemed to include all the inhabitants and former inhabitants of
Taiwan (Formosa) and Penghu (the Pescadores) and their descendants who are of
the Chinese nationalit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which
have been or may hereafter be enforced by the Republic of China in Taiwan
(Formosa) and Penghu (the Pescadores); and juridical persons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shall be deemed to include all those registered under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which have been or may hereafter be enforced by the Republic of
China in Taiwan (Formosa) and Penghu (the Pescadores).
什麼?太亂看不懂?那讓我來幫大家解釋一下
For the purposes of the present Treaty,
nationals of the ROC shall be deemed to include:
【all the inhabitants and former inhabitants of 台灣和澎湖 】
and
【 their descendants who are of the Chinese nationality】
【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which have been or
mayhereafter be enforced by the ROC in 台灣和澎湖 】
就這和約的目的
第一個括弧講的是台澎居民
第二個括號講的是那些逃離台澎、被日本驅逐,沒有日本國籍反而具 有中國國籍的台澎
人後代,像連震東等半山及其後代....
第三個括號講的是按照ROC已施行或將會施行的法律和規章。
所以這句話你把他翻成中文的文法來看就會變成:
【就這和約的目的,中華民國國民應被視為包括:
台澎居民和具有中國國籍的台澎人後代。按照ROC已施行或將會施行的法律和規章】
至於合約的目的是什麼?
Considering their mutual desire for good neighborliness in view of their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ties and geographical proximity;
Realizing the importance of their close cooperation to the promotion of their
common welfare and to the maintenance of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Recognizing the need of a settlement of problems that have arisen as a result
of the existence of a state of war between them;
Have resolved to conclude a Treaty of Peace and have accordingly appointed as
their Plenipotentiaries,
所以目的很明顯不是什麼狗屁回復與歸還
而是要解決和平、安全和戰爭狀態
那到底為什麼要這和約第十條:賦與台澎人中國國籍來解決和平、安全和戰爭狀態的問題?
不是因為要暫時代管,才能維護區域的安全??
至於怎麼管,才能結束無政府狀態??
就是擬國籍制度,這樣才能建立暫時的秩序,
至於為什麼是擬??為什麼用視為shall be deemed這字
就是因為不是自己的領土,所以才要擬來保障佔領區居民的人權阿!!
合併後半段未解讀完的英文,
台北和約第十條就只是:
保障台澎居民於政治及商業權利的條文而已,
並沒有提及任何回復國籍或領土的歸還、轉讓、繼承或移轉。
所以是要回復啥??歸還啥?
要不要先證明清帝國、明帝國、蒙古帝國、和中華民國是同一國再說??
拿個古地圖出來就想劃地為王,呵,照古地圖畫的來分領土XD,
這秩序能成立的話,那誰拿個古地圖來都能認親囉~
以此類推之下這世界就準備失序,戰爭沒完沒了。
終止代管 自決建國 終止代管 自決建國 終止代管 自決建國
其餘的請其他人來接棒。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5-06-27 00:22:00
終止代管 自決建國
作者: citywind (~~~~~~鯰魚~~~~~~)   2015-06-27 00:22:00
高調
作者: shauhon (萬萬葉)   2015-06-27 00:25:00
作者: fixxxxx (修)   2015-06-27 00:26:00
高調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06-27 00:28:00
高調
作者: tigerzz3 (CC)   2015-06-27 00:29:00
事實 但大多數的人不在乎 哎
作者: FIRZEN45 (得到n個冷 n->∞)   2015-06-27 00:31:00
這文章洗得有點快啊…
作者: phnx (雙雁飛,人未眠)   2015-06-27 00:33:00
ROC洗腦太久了,以至於看到真相還無法接受
作者: calvinhs   2015-06-27 00:35:00
終止中華民國代管 台澎住民自決建國
作者: gmooshan   2015-06-27 00:37:00
我早發過了阿~根據什麼條約的 我們是日籍美屬台灣國人~
作者: SYLVESTRAL (大頭)   2015-06-27 00:39:00
事實
作者: phnx (雙雁飛,人未眠)   2015-06-27 00:40:00
日籍美屬台灣國人,是民政府的論點~看也知道跟建國無關
作者: catwalk456 (巴黎草莓)   2015-06-27 00:40:00
我願意為台獨打仗!
作者: fantas99 (無一)   2015-06-27 00:42:00
可是瑞凡 統派不願意為了反攻大陸打仗
作者: yoyun10121 (yoyo)   2015-06-27 00:43:00
美國就是支持未定論, 才能介入台灣. 不然國際上承認的中國就只有一個PRC, 說台灣屬於中國=台灣屬於PRC
作者: Handway (天元突破)   2015-06-27 00:45:00
垃圾黨超愛騙人
作者: wattswatts (挖哩)   2015-06-27 00:45:00
作者: gmooshan   2015-06-27 00:45:00
安安 民政府的論點也就是從這些條約裡出來的喔~
作者: mbmh (je)   2015-06-27 00:45:00
好奇 國際上有沒有人去告過ROC佔領臺澎以來的種種違法行為?
作者: gmooshan   2015-06-27 00:47:00
有阿 超多去要告的 不過告之前就都被暗殺了別在只看TVBS了 多看看三立自由吧~
作者: yecrec (yecrec)   2015-06-27 00:50:00
正確
作者: czm (czm)   2015-06-27 00:51:00
前幾年印象有林志X去美國告過 不知結果怎樣了?
作者: yfme (中螢)   2015-06-27 00:52:00
台灣是中華民國的領土!!!
作者: des1267 (捏捏半糖去冰)   2015-06-27 00:53:00
台灣人現在是無國籍 只是借ROC護照方便出門罷了
作者: gmooshan   2015-06-27 00:53:00
不過日本不承認日華和平條約 真是國民黨不倒 日本不會好
作者: kgtmac1 (KOBE)   2015-06-27 00:53:00
作者: frogha1 (Dangelo)   2015-06-27 00:53:00
扯民政府?民政府根本是詐騙組織!還說台灣是美國屬地!
作者: phnx (雙雁飛,人未眠)   2015-06-27 00:54:00
民政府的論點已經被美國打臉了,google都有
作者: jame2408 (冰)   2015-06-27 00:54:00
拿元朝古地圖最好!
作者: wjv ( ̄ー ̄;)   2015-06-27 0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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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yankkk (中國人給狗幹)   2015-06-27 00:55:00
高調
作者: gmooshan   2015-06-27 00:57:00
還不都是在美國的國民黨抹黑民政府是詐騙組織
作者: tsuenenyah (鼓山下智炯)   2015-06-27 00:58:00
作者: Junticks (窮踢客)   2015-06-27 00:59:00
自決建國~yo~
作者: Kenqr (function(){})()   2015-06-27 01:00:00
作者: thyme51244   2015-06-27 01:01:00
終止代管 自決建國
作者: sukeda (リーゼは俺の嫁)   2015-06-27 01:01:00
作者: phnx (雙雁飛,人未眠)   2015-06-27 01:01:00
先說服大家"建國論=日籍美屬論"OK?? google上一堆打臉 文耶
作者: gmooshan   2015-06-27 01:02:00
不同意民政府論點的話 光是日華和平條約無效這點
作者: fifi0828 (fifi)   2015-06-27 01:02:00
終止中華民國代管 台澎住民自決建國
作者: gmooshan   2015-06-27 01:03:00
拿條約裡的東西出來講 根本就跟柱柱的碩士證書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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