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711206 (阿爾提克斯)》之銘言:
: ※ 引述《AMPHIBIA (amphibia)》之銘言:
: : 恕刪...
: : 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 台灣變成這樣子?
: : 歹徒開車衝撞員警 員警擊斃歹徒 法官認為你當時應該○○○ 不應該○○○
: : 義消熱心救難 民眾不幸溺斃 法官認為你救人時應該○○○ 不應該○○○
: : 自己去爬山發生山難 救難隊去搜救 法官認為你搜山應該○○○ 不應該○○○
: : 明明就是工安亂搞 消防隊去擦屁股 結果屁股沒擦乾淨 責任還比亂搞工安的大
: : 明明就是酗酒獸父家暴小女孩 打到腦出血 結果沒救活算在神經外科的頭上
: : 明明就是某甲開快車把病人腦袋撞得稀爛 病人變成植物人卻是醫師的責任
: : 就像考試領導教學 判決影響行為...
: : 當法官仔細推敲著「在當時有沒有更好的選擇時」
: : 似乎忘了 你們在法庭上可以花二十多年 重覆研究蘇建和案到底有沒有罪的時候
: : 警察、消防人員、醫護人員 可能只有不到兩秒鐘做決定
: : 在事後要指責甚至懲罰這些人訓練不夠 無法再這麼短的時間內做出正確決定當然可以
: : 殺雞儆猴的結果 就是讓大家都知道:最簡單的就是「避免去做這種重大決定」
: : 歹徒要駕車逃逸就讓他跑吧 反正蜘蛛人班叔之死終究只是電影情節
: : 救災救火救人就讓別人逞英雄就好了
: 我很好奇一審的判決書怎麼寫的
: 一審判無 二審判有
: 同樣的事情、同樣的證人、同樣的證物
: 結果出來不同的判決
: 若這樣我丟銅板也是50-50呀
類似的案子: 慈濟醫院任職的黃姓急診醫師
引用別人整理的文章: ( http://www.ourxanadu.net/?p=49 ) 一審有罪 二審無罪
為什麼二審法官判決無罪?有什麼新事證嗎?
沒有。二審法官的證據是早就存在的監視器錄影帶
同樣的證人 同樣的證物 雖然最後還好無罪 人家也不幹了
萬一倒楣一二審的法官對換 就換醫師GG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