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同性婚聲浪再起 法務部暫不考慮

作者: ns954411 (ns954411)   2015-06-27 13:09:15
小魯沒去過德國
沒有念過德文書
但是有聽教授以及一些接觸德國人說過
在德國,家庭婚姻保障是被稱作"制度性保障"
這當然是傳統的一夫一妻婚姻家庭..
是在憲法之前成立制度,
等同基本權利效力,國家不可任意侵害
而這婚姻家庭保障也被寫進基本法
和基於一些利益團體角力下
所以形成伴侶制度
而,所謂婚姻家庭保障之度,以及一夫一妻制
也被我們大法官解釋抄寫在解釋文內,
當然,這效力是否等同憲法,各有爭議
所以我們該採行何種制度,就看採取哪種想法
德國人認為很多時候是實際考量,名稱不同不構成歧視
美國人認為,就算實際內容一樣,名稱不同就有可能歧視(分別且平等的打破)
作者: cisbpmtw (cisbpmtw)   2015-06-27 13:12:00
最近法務部對廢死跟同志的說法是一樣的
作者: Rune (一切皆如夢似幻。)   2015-06-27 14:04:00
為什麼隔壁同性戀結婚會侵害到我結婚的權利 求解釋
作者: juriolegend (小狙擊)   2015-06-27 14:08:00
對阿,同性玩扮家家酒又不會影響到你也玩合法扮家家酒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5-06-27 14:42:00
美國過去雖然停止蓄奴 但還是有種族隔離所以對於任何不同的對待都是一種歧視給公民結合這種說詞 就跟黑人白人上不同學校一樣德國可以說蓄奴起於憲法之前 就尊重蓄奴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