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ousun (大江)》之銘言:
: 其實邏輯上並沒有問題
: 有興趣的話可以去看那些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
: 每一條都可以應用在亂倫婚姻上
我完全無法想像這種文章可以在八卦版被推爆。
先替人設定了A議題的邏輯
然後又扯進看似邏輯相近的B議題
來混淆視聽扣帽子
誰跟你說給予同性戀者成家的權利
就只是要成全兩個人之間的愛情?
問這個問題之前,先問一下「婚姻」是什麼?
道德上的?風俗上的?還是國家制度上的?
法律能管的,只有國家制度
這個國家設定了成年的一男一女,在雙方同意之下可以組成「家庭」
從此之後他們在國家制度、雙方權益上,有了很多的權利和義務
婚姻保障了很多,而沒辦法保障的更多
其中最沒有辦法保障的東西之一,名字叫「愛情」
事實上,有一狗票人都在那邊喊婚姻是愛情的墳墓
現在的問題是
這個世上、這個社會裡,就是天生有一群人
他們不傷天害理、不做壞事,甚至有很多還對這個社會有不少貢獻
他們就是和同性之間有了愛情
有愛情又怎麼樣?
這個國家,只要關起門來,兩個成年人之間要怎樣
根本也沒什麼法律去管
大膽一點昭告天下
兩個人的關係也就這樣確立了
但是…,在國家制度上,要不要給他們保障?
讓他們盡「成家」之後的義務、享「成家」之後彼此的權益?
讓他們可以像夫妻之間那樣的在國家法制規範下,
來面對財務(讓彼此共同奮鬥的事業,不被一個半路冒出來的血親拿走)
讓他們一起來面對生老病死(例如,幫對方簽手術同意書)
讓他們彼此互相照顧?
很多人覺得,這些人也是人,不該讓他們沒有這種權利
更重要的是,這個權利給了他們,除了衝擊到傳統觀念之外
幾乎沒有什麼實質上對他人的損害啊!
但是拿父女來跟這個比?
父女「本來就是一家人了」好嗎!!!
是要這個國家,在制度上又多給這樣的關係什麼保障?
保障他們轉化成另一種家庭關係?做什麼?
保障他們可以性交嗎?兩個成年人,關起門來你情我願,誰管得著!
兩個「家人」要互相照顧、共同處理財產、代行彼此權益
法律上都有保障、也都有方法可行了啊!
現在是二十一世紀了!只要兩個人都自願、不是金錢交易,
關起門來幾乎沒辦法管的!ok?!
但是「父女可以變夫妻」這樣的轉化,背後有可能出現多少危害?
產生多少防不勝防的可能副作用?
節育?你以為不讓一對男女「別一不小心懷孕」是很容易的事嗎?!
這麼多亂倫性侵,女兒到大學了都還不敢面對的案例有多少!
這都是已經存在的事實啊!
兩個制度,明明「益」、「損」,背後可能的風險差那麼多
要面臨的兩方基本架構差那麼多
硬是瞎扯,用「成全愛情」這個最不重要的理由,
來把這兩種完全不同的制度混為一談
實在是愚蠢到極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