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pod7788 (小小涼)》之銘言:
: 看到今晚新聞 八仙租借場地也是要負責任
: 不知道前線工作人員 例如噴粉的工作人員 會不會也需要負擔責任
: 如果是的 總覺得蠻倒楣 畢竟大家都不希望發生事情
: 也不是自己想灑粉在人身上 只是工作內容就是這樣
: 活動也不是他們策畫的 搞不好只是當一天的臨時工作人員而已
: 不知道他們會不會也有法律責任?
簡單說吧,雖說我只是兼任勞安的
有高手勞安前輩還請鞭小力一點
這種事大概先抓就是找業務主管
就是負責勞工安全的那個有牌的人
要扯到噴粉的作業人員
大概會去調他的教育訓練記錄
譬如說知不知道正確的噴灑方式
如果作業人員完全照你SOP做事
可是還是災害發生
基本上那就不會扯上勞工
就換成寫這東西的主管出事上法院
要我來說
最怕的是作業人員亂簽教育訓練表
通常我們遇到的臨時工
根本都不看內容就簽
這時後資方可就有話講了
完全撇清較嚴重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