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uchunm ( ̄□ ̄)
2015-06-28 20:40:47我的觀察啦
其實這次出事的年齡層,大概就是18歲左右
或是大一大二年輕人這個區間
沒跑去飆車吸毒,跟巴嘎囧廟前打架鬧事,或是去泰國運毒
其實很不錯了
他們的本意也只是想去玩玩水,玩玩粉,肉體間的碰撞
出這種事情,業者有責,該被究責的應該是業者
而不是這些年輕人
"為什麼不去圖書館算微積分呢?"
坦白說,八卦板上10000人,我相信真的假日都在算微積分的,應該不到1000個吧?
"粉塵爆炸不是國中常識嗎?"
是常識,但要真的意識到這活動有危險,很難吧??
強者如鄉民,有多少人在辦這活動前就跳出來說"不行! 這可能會爆炸! 很危險!!"
這些受傷的年輕人已經很可憐了,受傷還被酸,情何以堪?
該被追究的,應該是辦活動的業者
穴穴各位
作者:
bg00004 (絕緣體)
2015-06-28 20:42:00認同想法
作者:
HiJimmy (å—¨ å‰ç±³)
2015-06-28 20:42:002013年 就有人說瞜~~~~~
作者:
Leeng (Leeng)
2015-06-28 20:42:00搞不好傷者當中有些跟別人有深仇大恨 不知道仇家怎麼想
作者:
madden (《我是一個小說家》)
2015-06-28 20:42:00想太多囉
作者:
tooeasy (好蘇胡)
2015-06-28 20:42:00很多學者警告 新聞也不少啊
作者:
esspx (ESSPX)
2015-06-28 20:43:00什麼是微積分?
作者:
hadoo (藤)
2015-06-28 20:43:00肥宅只是這次剛好沒人邀去而已 下次你就在裡面
同意沒跑去飆車吸毒就很好了,不過他們就沒別的休閒了嗎
作者: fkdds (fkdds) 2015-06-28 20:43:00
你一開始舉的例子不是本來就不能做嗎 沒做叫很不錯?
2013新聞有說喔 反正要賺錢不在意 "沒那麼衰啦"
沒什麼阿 無知就是拿生命當代價 這句話我越來願相信
作者: ARTORIA 2015-06-28 20:44:00
彩色路跑就一堆人覺得有問題了吧...只是沒發生都不會怕
作者:
EXIONG (E雄)
2015-06-28 20:44:00原PO聽到眾人的教訓了嗎
作者: ythgimla11 (Gahoo) 2015-06-28 20:44:00
最該注意這些消息的應該是主辦單位
作者: sabersilver (綠茶愛發酵) 2015-06-28 20:44:00
汙染 危險 不是早討論過了 不逛版也要看電視吧?
作者:
neos042 (neos)
2015-06-28 20:45:00認同!但是我長期觀察,鄉民大多數是盲目、容易被引導、
作者: fkdds (fkdds) 2015-06-28 20:45:00
而且粉塵活動真的不太好吧 對呼吸道而言
作者: sabersilver (綠茶愛發酵) 2015-06-28 20:46:00
要不要 /路跑 搜尋一下過去有多少文章
作者:
neos042 (neos)
2015-06-28 20:47:00車禍的人是否也該被檢討...車子是危險、馬路如虎口、活該呢?
作者: kk121521815 2015-06-28 20:49:00
樓上要不要去看無照屁孩出車禍是推到爆還是噓到XX?
作者:
howlong (走路之神)
2015-06-28 20:49:00騎車的也檢討啊
作者: sabersilver (綠茶愛發酵) 2015-06-28 20:49:00
道路情境 跟 跑個步該個趴都要灑粉 能相提並論?
那是教小孩子不要在馬路邊玩,若在路邊打球被撞也該檢討
作者:
neos042 (neos)
2015-06-28 20:50:00被撞的人呢?邏輯別亂囉~
邏輯亂掉的是誰,馬路如虎口你提的,下一句遊戲危險多呢
作者:
hihi29 (無)
2015-06-28 20:52:00怎麼一直拿交通意外救援娛樂意外
作者: kk121521815 2015-06-28 20:53:00
別跳針喔~
作者:
Wyvern (かがみさま)
2015-06-28 20:53:00看這麼多護航的 只要提到吸入粉塵對人體有危害就會跳真轉移話題
作者:
neos042 (neos)
2015-06-28 20:54:00基本上就是有人被操弄,不想承認,所以現在繳盡腦汁在想
作者:
moneygg (moneygg)
2015-06-28 20:54:00依某樓的邏輯那些人是放火燒自己的?
作者:
neos042 (neos)
2015-06-28 20:55:00例子,想出過去車禍的人也被指責的例子或邏輯~
作者:
zzing (小Z)
2015-06-28 20:56:00這才是正常邏輯
作者:
neos042 (neos)
2015-06-28 20:57:00小學老師跟你說馬路如虎口,有一天你上下班過馬路被撞,明明路口紅綠燈設計不良,你還被鄉民指責過馬路不長眼、老師的話你沒在聽...
哥大學時期幾乎每晚都龜在總圖看書,假日讀微積分根本小case
作者: fkdds (fkdds) 2015-06-28 20:58:00
你每天都會開車過馬路 可是你不會每天都去參加彩虹路跑阿彩虹路跑又不是必要的 而且彩虹路跑本身對人體不太好啊
作者:
neos042 (neos)
2015-06-28 21:00:00呵呵,開始合理自己邏輯了!
作者: kai91 2015-06-28 21:00:00
1000太多了吧
作者: sabersilver (綠茶愛發酵) 2015-06-28 21:01:00
我來提個相對的例子好了,路跑灑粉大概可以跟
作者:
neos042 (neos)
2015-06-28 21:01:00只為了証明自己質疑受害者是正確的!
作者: Camderela 2015-06-28 21:01:00
拿生活必需和選擇性娛樂相比 這邏輯也太飛越了吧~
作者: sabersilver (綠茶愛發酵) 2015-06-28 21:02:00
花式過馬路做對比,路跑不強制你一定要撒粉
作者:
neos042 (neos)
2015-06-28 21:02:00就像印度人質疑被強暴的人穿太短一樣!
作者: Camderela 2015-06-28 21:03:00
看樣子只是個來亂的而已
作者:
neos042 (neos)
2015-06-28 21:03:00繼續攪盡腦汁好了,呵呵
明明是準備結束後去飆車喇妹,少裝良民良民是我這種每天只有家跟圖書館的人才有的稱號最好也不要看電視,更不要理政治
作者: larrysu 2015-06-28 21:13:00
如果初音會爆炸 就不會有人愛軟體了
作者:
k7p83n (薛斗)
2015-06-28 21:15:00你太中肯會被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