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或不救應該取決當事人 畢竟人的意志力不同
但當事人無法表達自己意志的時候該怎麼辦?
90%燒傷 救活了還有一堆併發症 還可能截肢 器官衰竭等等
可以說就是個廢人了 還有你認知到自己的身體狀況時 精神可能也不正常了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醫院裡那種躺了10幾年身上插了10幾根管子
還有糖尿病重症下肢黑掉 護士稱那個叫黑絲襪
你的腳壞死 醫生會從腳踝開始切 變嚴重就開始往上切
醫生還說這種情形以現今的醫療技術還能讓他撐個10幾年..
重點是他無法表達他個人意願 家人硬要救
人不是只有活著就是人 你沒有當一個"人"的生活品質時你還能算是個"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