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likebrandy (我不愛白蘭地)》之銘言:
: ※ 引述《killerken (踢了肯)》之銘言:
: 。
: : 有時候是非黑白沒有那麼簡單
: : ㄧ個親人躺在你前面
: : 九成九是死定了
: : 但還有那百分之一的機會
: : 他會好轉
: : 經過漫長痛苦的療程後
: : 跟你ㄧ起看夕陽
: : 呵呵笑著說:幸好當時沒有放棄呀~
: : 百分之一的機會,你要救是不救?
: : 千分之一?萬分之一?
: : 大家都想當那個看夕陽的人
: : 又有幾個人能像柯P那樣
: : 探頭看個三秒鐘說這個死定了不要浪費時間
: 其實解決這問題很簡單,推動安樂死合法化。
: 這樣就可以放心的把那些人就回來
: 當那些被救回來的人覺得活著很痛苦時,再去申請安樂死即可
: 前提是某些偽善的宗教團體先閉嘴才行
: http://i.imgur.com/nU14wa9.jpg
燙傷真的很痛,還記得某年也是台北號稱歷年來最高溫的中午12時左右,因為13時跟實驗
室教授約開會,所以只好頂著豔陽騎車去學校,結果在路上前ㄧ台車緊急煞車,令我閃避
不及雷殘,還記得當天很熱,所以我只穿短裙+涼鞋就摔倒被機車壓著,當時雖很慶幸沒
被機車排煙管燙傷,但地板拖行ㄧ小段,也讓我皮膚摩地到出現腳踝處和膝蓋皮膚焦黑碳
化,ㄧ開始想說能走沒事,就自行去學校保健室擦藥,當天下午也正常開會,直到晚上洗
澡時發現起大水泡,想說明天會消就輕忽,結果半夜睡到傷口突然有如椎心之痛的我家人
趕快把我送急診,醫護幫我清創時,我痛到醫生還立馬開麻醉,並且醫生說這傷口有卡沙
粒及三度灼傷,我當下自己親眼看見傷口清創的深度,深可見到腳跟白骨,隔天我就開始
痛到無法行走,ㄧ直住院躺到4-5天才下床,但整整2個多月要用拐杖才能行走。
小如我那樣的傷口,都痛得幾乎住院治療,我更無法想像全身50%以上是多麼生不如死的
疼痛。
心理希望他們能勇敢撐過去,但當我看到自己過去的傷疤,讓我回想當初疼痛的感覺,光
每次皮膚長水泡後的消毒清創,我就痛到哭天喊地了,若換成自己的痛在加強10倍面積,
我想我會想死,撐不過去的。
只希望上天保佑他們能降低疼痛,就如台大醫生說的,病患真正的苦難才準備要開始。加
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