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
火車鳴笛不閃挨撞 鐵道迷緩起訴
今年3月間某日,40歲黃姓鐵道迷為搶拍鐵道,無視列車駛近;列車長鳴笛警告,附近5名
鐵道迷聽聞鳴笛聲,皆起身保持與列車的距離,唯黃某仍蹲在鐵道旁取景,結果被列車掃
到,相機鏡頭掉落毀壞,幸好黃某僅頭部、嘴唇及左膝挫傷。基隆地檢署認定他觸犯妨害
火車行駛安全罪,考量他自白悔悟,給予緩起訴處分;另需繳交1萬元緩起訴處分金給國
庫,並參加法治教育3小時。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93433
5.備註:
這不需要銅鋰鋅了吧 怎麼沒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