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drew777 ()》之銘言:
: 我想肥仔我一定會被說成沒同理心,但同理心是能幹什麼?
: 死者復甦? 或是能泡個藥水浴缸隔天就痊癒了?
: 因為這次的事件是集體傷亡,全國人民的焦點都集中在此
: 如果在這時候政府考量龐大的醫療費用健保無法買單,或是傷者家庭無法負擔下
: 能進行補助全民買單,這是否違反公平正義的問題?
: 假使本肥仔有天也受到了3度50%面積的灼傷,是否也能比照標準獲得政府補助,
: 免於家破人亡的困境
: 如果不能獲得補助,那是不是該算自己倒楣受傷不是發生在這種集體事件中?
恐怕就是全民買單了拉
政府雖說代位求償,但一貫圖利財團的政府,求償能力堪憂
最後應該是抓小放大,不了了之~
這種情況最好的解決辦法是,由大律師出面,接下案子,代所有受害者求償
律師費由賠償金額支付,一般是賠償金額的30%~50%左右
只有這種包攬訴訟制,律師們在利益驅動下,才會發揮最大的求償能力
才能給財團狠狠痛擊~
可是台灣禁止律師從賠償金額中拿取報酬(詳情請看刑法包攬訴訟罪)
也造成了小老百姓求償力低落,無法對抗大財團
運氣好的,集體受傷,事情夠大條就有國賠
運氣不好的,單獨受傷,只能買塊木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