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pril79 (四月)》之銘言:
: ※ 引述《andrew777 ()》之銘言:
: : 我想肥仔我一定會被說成沒同理心,但同理心是能幹什麼?
: : 死者復甦? 或是能泡個藥水浴缸隔天就痊癒了?
: : 因為這次的事件是集體傷亡,全國人民的焦點都集中在此
: : 如果在這時候政府考量龐大的醫療費用健保無法買單,或是傷者家庭無法負擔下
: : 能進行補助全民買單,這是否違反公平正義的問題?
: : 假使本肥仔有天也受到了3度50%面積的灼傷,是否也能比照標準獲得政府補助,
: : 免於家破人亡的困境
: : 如果不能獲得補助,那是不是該算自己倒楣受傷不是發生在這種集體事件中?
: 恐怕就是全民買單了拉
: 政府雖說代位求償,但一貫圖利財團的政府,求償能力堪憂
: 最後應該是抓小放大,不了了之~
: 這種情況最好的解決辦法是,由大律師出面,接下案子,代所有受害者求償
: 律師費由賠償金額支付,一般是賠償金額的30%~50%左右
: 只有這種包攬訴訟制,律師們在利益驅動下,才會發揮最大的求償能力
: 才能給財團狠狠痛擊~
: 可是台灣禁止律師從賠償金額中拿取報酬(詳情請看刑法包攬訴訟罪)
: 也造成了小老百姓求償力低落,無法對抗大財團
: 運氣好的,集體受傷,事情夠大條就有國賠
: 運氣不好的,單獨受傷,只能買塊木炭了。
這種特例合理嗎?
那高雄氣爆的受災戶呢?
正常程序來做醫院都被核刪一堆了
另外醫院不用向病人收錢
由健保署買單?
現在只想到依照健保的慣例
到時候就是核刪一堆
然後醫護人員又一次累到死又做白工了
那需要自費的療程跟材料呢?
到時候會被刪掉幾成?
健保署又一次當了不用付錢的英雄
傷者跟家屬很可憐
如果政府想要幫忙
應該是設立專案小組
醫院該收的錢還是應該收
但是所有收據留下來到時候專案處理代位求償來買單
而不是便宜行事
跳過這些步驟
叫醫院先買單
到時候在來刪掉一堆說這些治療流程藥物都不需要
到時候醫護人員又作了一堆白工
這問題很嚴重
完全就是選票考量
一旦開了先例
以後的醫療體系會崩壞的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