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要不要用公款全民埋單不是什麼有沒有同理心的問題,
雖然說官員永遠是慷人民之慨,
但除了私人的主辦單位必須負責之外,政府當然也有責任,
那些人不是去攀岩或是去從事大家本來就認知是高風險的活動,
高雄當初禁彩粉路跑的理由是環境汙染,
今天如果沒爆的話沒幾個人是先知,
那些死傷跟痛苦可以說是犧牲,
可以看成是推動台灣社會公安意識與法規進步的代價
(例如往後大巨蛋拆掉或是確實安檢),
至少現在大家都知道彩粉會爆、近期內也不會再有這種趴。
台灣社會不管是政府或人民本來普遍就是短視、投機、炒短線、一窩蜂,
做事隨便勘用就好,沒有什麼公安意識,
如果出了事鄉民跟輿論永遠是用事後諸葛、與自己無關的態度來看待,
那麼即使出了大事改變還是有限,
繳的稅我想也會就一直像這樣被拿去花在事後補救。
如果社會要追求進步的話,
花公款,排擠到其他經費,社會一起出代價,公安意識才會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