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perlin (我愛林書豪)》之銘言:
: 我是八卦版少數有同理心的老鼠屎,
: 以下是我目前活到三十五歲的情況來分析。
: 簡單來說會跟男友之外的男人去這種party,
: 然後之後分手的機率,
: 大概比她全身燒傷的面積比率還高。
: 想想選個晚上八點半九點才結束的活動,
: 就算不亂搞活動結束直接回家,
: 最少也是十點十一點了。
: 對方是個男友不認識的男人,
: 車子座位還選在副駕駛座好摸好柔的位置來坐,
: 還不忘拍個照片給男友看,
: 不是這女的真的是個鈍成這樣"傻大姐",
: 就是女的在宣告。
: "反正你只是我眾多選擇的其中之一..."
: "條件比你好有車想追我的大有人在..."
: 參加這種趴不%%的機率有多低我就不說了,
: 就算不是亂搞,
: 擺明也是想給男友難堪洗臉。
: 真的還在乎對方就算真的吵架氣不過,
: 大不了找另一個女性朋友一起去,
: 或是把兩張票都送人。
: 絕對不是選擇用這種最糟糕的處理方式。
: 我遇過這種這種類型還不分手忍氣吞聲最後結婚的,
: 現在一堆都已經綠的跟王八一樣,
: 其中有一個最後還發現小孩不是他的...
: 現在好啦,
: 讀的是靠臉系的被火燒成這樣,
: 前途黯淡假使又沒人認養,
: 要我也活不下去。
: 其實我覺得她男友還說得出以後很長這話,
: 就算只是場面話,
: 能夠壓下自己的怒氣這樣說,
: 我也覺得已經很佛了,
: 要我絕對就是謝謝再見不連絡。
: 最後附個女兒的圖好了,
: http://imgur.com/mA4iQ5f
: 我老婆不正但絕對在中上,
: 我以後也會要求我兩個女兒要分就分乾淨一點再去交新對象,
: 這樣玩弄人給我抓到我絕對把她轟出去...
: 對了,
: 我不仇女...
: 在我定義仇女的定義應該是對女人不肯負責,
: 在外面亂搞讓女人傷心或是不努力工作養家的男人,
: 才配得上這個詞。
: 相對的在外面亂搞的女人我覺得身為男人的我也不怎麼需要去尊重。
跟據本人經驗
也遇過跟這種女生很像的
其實我覺得其實這種還不錯阿
人雖然會跟其他男生出去
看新聞至少還沒忘記男友
她還有傳賴
難聽一點叫破麻
好聽一點是博愛
也不會拒絕別人
讓別人不開心
又沒甚麼不好
就被罵成這樣
不認同的要噓我也可以
講白一點只是青菜各有所好而已
這種人理論上真的還蠻善良
還可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