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觀光局改口 將對八仙開罰5萬元
3.完整新聞內文:
2015年06月29日21:23
八仙樂園發生粉塵爆炸嚴重公安事件,觀光局今晚表示,案發後已依發展觀光條例相關規
定,勒令八仙樂園停業,配合警調單位調查。對於八仙樂園出租場地給「瑞博國際整合行
銷公司」舉辦彩虹派對辦活動,卻未向主管機關觀光局申請核准,觀光局表示,依觀光遊
樂業管理規則相關規定,可裁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近日內就會對八仙樂園祭出5萬
元罰單。
觀光局昨天原表示,基於一事不二罰原則,已勒令停業就無法再對八仙樂園開出罰單,經
過一天後,考量社會觀感,觀光局今晚又說,勒令其停業是因檢查結果有不合規格且危害
旅客安全之虞者,在未完全改善前,得暫停其設施或設備一部或全部使用;開罰5萬元是
因出租場地給其他廠商未向主關機關申請核准。罰的行為事實不同,因此,勒令停業和同
時開罰應不相違背。若業者不服,可提起行政訴願。(陳如嬌/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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