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噴彩粉變被告!大一生幫好友代班 遭限居

作者: zergaiur (aiur)   2015-06-29 23:55:12
這個案子有幾個刑責
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
刑法第276條第2項業務過失致死:「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業務過失傷害罪:(刑§284Ⅱ)
重傷害: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民法致人傷亡:
a.財產上損害:補償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需要之支出。
(民§
193)
侵害生命權:
a.財產上損害:
死亡前:所支出之醫藥費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等。
死亡後:1.殯葬費。(民§192Ⅰ)2.扶養費。(§192Ⅱ)
總之這是公訴罪
再來是,要取得500人的合解書....不知道適不適用一罪一罰
※ 引述《Raskolnikov (拉斯柯爾尼科夫)》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TVBS
: 2.完整新聞標題: 噴彩粉變被告!大一生幫好友代班 遭限居
: 3.完整新聞內文:
: 八仙樂園粉塵爆炸案,包括活動主辦人、包商以及工作人員,共有5人遭到檢警約談,其
: 中19歲的盧建佑,他是台灣科技大學電子系的大一生,當天因為朋友的臨時有事拜託他去
: 幫忙代班志工,但27日早上一到現場,業者僅花15分鐘教他操作鋼瓶,也沒實際練習過,
: 晚上直接上舞台,第一次還因為後座力太大跌倒,第二次再噴,就看到眼前變成一片火海
: 。
: 經過一夜偵訊,盧建佑無保請回,但限制住居踏出地檢署大門,面對鏡頭笑的有點尷尬。
: 鋼瓶操作員盧建佑:「真的是看不到東西啊,眼前都是粉,接著你就看到火光一閃,嗯。
: 」
: 盧建佑是二氧化碳鋼瓶的操作員,而遭檢警約談,但也被事發時的景象嚇傻了,因為他就
: 在舞台上。
: 鋼瓶操作員盧建佑:「他就大概教我怎麼使用,就按哪裡會噴氣,然後就大概是教這樣。
: 」
: 當天一到現場,工作人員就直接教導該怎麼使用鋼瓶,前後只有短短15分鐘也沒實際操作
: 練習,對方更沒有提到任何危險性。盧建佑今年19歲,目前就讀台灣科技大學電子系一年
: 級,去年從台中高中畢業一個人上台北唸書,本來他的好朋友也報名當彩色派對的志工,
: 但27日當天臨時有事,只好找來盧建佑幫忙,早上10點時他就抵達會場,到晚上8點工作
: 人員要求他到舞台的西側準備,但從沒操作過鋼瓶的盧建佑,第一次噴發因為後座力太大
: 還跌倒,結果爬起來要噴第二次時就出事。
: 他的父親聽到兒子遭到檢警約談,立刻衝上台北,為了救人,他的左手肘和左膝蓋也被燙
: 傷,本來要去治療卻拖了整整一天一夜,但盧建佑更沒想過的是,只因為幫好朋友代班,
: 卻成為被告。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news.tvbs.com.tw/local/news-605575/
: 5.備註:
: 感覺主辦單位的問題很大...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5-06-29 23:56:00
你沒有。Cu Al Zn ?
作者: a41519022 (NoName)   2015-06-29 23:56:00
什麼是銅鋁鋅?
作者: styleway17 (styleway17)   2015-06-29 23:57:00
Cu Li Zn好嗎 1F不要誤導
作者: chiafann (NAZZZ)   2015-06-29 23:58:00
你沒有 Cu Li Zn
作者: neilisme (亞雷斯)   2015-06-29 23:58:00
去問那些被害者家屬有沒有銅鋁鋅阿 志工也求償喔
作者: a41519022 (NoName)   2015-06-29 23:59:00
果然是假理組
作者: OLM (歐買尬得)   2015-06-30 00:00:00
慘..............有夠雖洨
作者: AxelGod (Axel)   2015-06-30 00:00:00
應該說傷患家屬知不知道現在最該找來負責的是YOYO呂新聞媒體也再帶風向黑八仙(萬海)
作者: Dzeko (Dzeko)   2015-06-30 00:01:00
志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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