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lbs (喵嗚)
2015-06-30 11:15:46※ 引述《kapasky (偽卡巴斯基)》之銘言:
: 目前第一時間當然是政府出錢出力出資源吃下所有的後續醫療任務。
: 也唯有政府有能力有人力可以救援人民,所以沒話說。但是後續政府
: 應該要向該負責的人的請款吧?不管是姓呂的還是姓陳的!
: 沒理由要我們人民納稅錢幫姓呂的出錢吧?冤有頭債有主!
: 但看他的那些不良紀錄,再加上這資本額100萬的空殼公司,擺爛裝死
: 是很有可能的!他還蠻敢的,光賣票10000票*1500元就削了1500萬元阿!
: 反正他到時候兩手一攤說要錢沒有要命一條,頂多也只能把他抓去關吧?
: 關幾年就出來,就像郭力恆,CP值實在太高!
我昨天幫你查過了
名下財產全部查封拍賣
(先別說精神賠償之類的,光醫療部分就絕對不夠用)
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最高5年
沒了
作者: Tommey 2015-06-30 11:18:00
這就是台灣......
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2015-06-30 11:18:00四百人重傷害 其實應該一罪一罰 關四百年再說
=========再說一次這次罪魁禍首就是呂忠吉=========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5-06-30 11:19:00這人公司一直倒了又開,名下搞不好不到100萬
不用太灰心 一罪一罰 500人 法官要是夠種 夠他30年了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15-06-30 11:19:00在國外也是一樣啦,他財產就那麼多,你把他剝了也沒用
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2015-06-30 11:19:00是我算數不好還是邏輯不好?越合併越少大概只有台灣司法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5-06-30 11:20:00這種有上限的罪。怎麼合併都不會超過上限
作者:
tim1112 (絕代當世åŠå·”)
2015-06-30 11:20:00殺一個以上最多五年
作者:
chenker ( )
2015-06-30 11:20:00關到死 獄中做勞疫 還是賠不出多少 名下就那些財產
一罪一罰給他關到死啦! 每天在監獄的男人堆裡說不定他
作者:
imanikki (とっつぁん(′‧ω‧‵))
2015-06-30 11:21:00數字都馬參考用的
不會動到名下財產 他是公司名義的活動 公司資本額賠完就沒他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