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安安 先來看關於和信醫院最新的評鑑結果
醫療財團法人辜公亮基金會和信治癌中心醫院
醫院評鑑優等(區域醫院)
醫師及醫事人員類教學醫院評鑑合格
再來根據醫院評鑑及教學醫院評鑑作業程序
申請「區域醫院」評鑑之醫院,須符合第一款之規定,且應同時具備以下資格:
1.急性一般病床及精神急性一般病床合計應至少二百五十床以上。
2.本次申請「區域醫院」評鑑時,已具醫院評鑑優等(區域醫院)或醫院評鑑合格
(區域醫院)者,得不受前一目規定之床數限制;惟原已與分院(或不相毗鄰院區)
合併評定之醫院,如分開申請評鑑,則不適用本目之規定。
3.應具備「中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認證資格。於評鑑合格效期內,
如「中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認證資格中斷逾二年以上者,本部得調降其醫院評鑑
合格類別或註銷其評鑑合格資格;惟非衛生局指定急救責任醫院,且本次申請
「區域醫院」評鑑時,已具醫院評鑑優等(區域醫院)或醫院評鑑合格(區域醫院)
者,得不適用本目之規定。
和信是區域醫院沒錯,區域醫院必須要俱備「中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認證資格也沒錯,
關鍵在於衛福部都列了個特殊條款;如果過去是區域醫院,但並非是指定急救責任醫院
那就無所謂囉。
有沒有醫院評鑑標準的八卦??
http://goo.gl/5m4u0Y
醫院評鑑作業程序
資料來源:衛福部醫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