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義務律師團聲明】
2015.06.30
首先,我們願意是孩子們法律的後盾,這是我們堅定的立場。
無論民、刑事訴訟,提醒受害者家屬保全相關證據,以利後續程序進行。刑事程序部分,
則應留意六個月告訴期間。日後律師團將舉辦法律說明會,說明所有受害者家屬後續法
律流程,及可能面對的狀況,說明會日期、地點於確定後將再行公告。
樂見更多團體或個人挺身出面協助受害者,但由於多方法律窗口,恐造成被害家屬困惑,
因此律師團將積極整合,並尋找與其他團體合作之可能,凝聚更多的力量,作為所有孩子
們的法律後盾。
此外呼籲下列四項;
一、 建請總統盡速公布法律扶助法修正案。
二、 建請中央及各縣市政府對於兒童及青少年經常往來之公共場所及遊樂設施安全,全
面性檢討及檢查。
三、 除檢方依刑事程序扣押證據外,建請新北市政府調查本事件時,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34規定,積極聲請檢察官扣押相關證據,減輕受害者保全證據之負擔。
四、 建請士林地檢署盡速回應本案是否得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27條,向法院聲請假扣
押應負賠償責任人之財產。
八仙塵爆義務律師團
賴芳玉律師 莊喬汝律師
陳瑩娟律師 郭怡青律師
陳令宜律師 李晏榕律師
林子琳律師 施雅馨律師
紀培琇律師 許博智律師
江政俊律師 謝孟峰律師
楊軒廷律師
https://www.fb.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800325783399121&id=13275648348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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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律師團動起來了,請大家協助告知有需要的人
作者:
tudou5566 (tudou5566)
2014-06-30 22:11:00推 有力出力
作者: freeway56 2014-06-30 22:11:00
推
作者:
coster (嘎嘎蹦)
2015-06-30 22:12:00希望不要義務拿來告醫護人員拜託
作者:
yukhi (無言)
2015-06-30 22:12:00推
作者:
mintex (mintex)
2015-06-30 22:12:00好
作者:
ccr5566 (吃洋屌5566)
2015-06-30 22:12:00對醫護人員會怎麼做呢?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5-06-30 22:12:00反正都是國賠
作者: turtlefar1 2015-06-30 22:13:00
推
作者:
debb0128 (Debbie * 呆比)
2015-06-30 22:13:00不要告到醫護啊
作者:
MPSSC 2015-06-30 22:13:00如果你們敢對醫護消防人員提告,我會找律師朋友,協助他們反家屬誣告
作者:
adalyn (士大夫之無恥,是為國恥)
2015-06-30 22:14:00義務律師團推,但請加強宣示不幫家屬告醫護消
作者:
dearjohn (山本龍之介)
2015-06-30 22:14:00加油!另外立委別再睡了~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6-30 22:14:00醫護 警消 怎麼沒有列入不告名單~
作者:
MPSSC 2015-06-30 22:14:00先宣示絕對不告醫護警消吧
作者:
alan1943 (艾倫消失的舊時光)
2015-06-30 22:14:00只推四樓
作者:
linyap (miche)
2015-06-30 22:14:00推4樓
作者: bjj (夏天好冷冬天好熱) 2015-06-30 22:14:00
推
作者: thyme51244 2015-06-30 22:14:00
會不會告醫護呢?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5-06-30 22:14:00不告醫護可以告警消公務員啊 傻傻的
作者: aa01081008tw 2015-06-30 22:15:00
好像沒強調醫護喔....有戲看了
作者:
akata (香港菜鳥參上!!)
2015-06-30 22:15:00推4樓~
作者:
lien ( )
2015-06-30 22:15:00爆卦的來源?
作者:
qwepoo (相信)
2015-06-30 22:16:00有人看不懂聲明嗎??? 這是集中火力向主辦單位開火意思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5-06-30 22:16:00一層一層往上推 總找得到人告 最後都是國賠
作者:
MPSSC 2015-06-30 22:16:00因為告警消可以凹國賠阿,國家財力比10億資本額八仙高多了
作者:
bin420 (bin)
2015-06-30 22:17:00醫護是人,律師不是人
作者:
MPSSC 2015-06-30 22:17:00為何有些家屬開始怪警消?因為最後目的就是要凹國賠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5-06-30 22:17:00還有公務員啊 科p都說整合沒做好
作者:
waloloo (ARIAxヨシノヤ )
2015-06-30 22:18:00第一賣冰...
作者: Hitimothy 2015-06-30 22:18:00
告警消就沒人會同情受害家屬囉~
作者:
ev331 2015-06-30 22:18:00總統? 不是立法院跟行政院嗎
作者: mystem (阿邦) 2015-06-30 22:18:00
推 高調
作者:
qwepoo (相信)
2015-06-30 22:18:00唉唉... 真的有人看不懂這律師團主要訴求的聲明
作者:
MPSSC 2015-06-30 22:18:00醫護是人,警消不是?
作者:
yaya (喔耶比)
2015-06-30 22:18:00第一點只能等蔡總統了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6-30 22:18:00國賠-.-凸
作者:
bin420 (bin)
2015-06-30 22:18:00的確很多人看不懂
作者:
pauljet (噴射機)
2015-06-30 22:18:00他都認帳了 你怕找不到公務員疏失?國賠啊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15-06-30 22:20:00所以呂阿吉的資產不會被扣押?
作者:
aa97531aa (aa97531aa)
2015-06-30 22:21:00嘎油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5-06-30 22:21:00不敢寫不告醫護,因為這跟他們偉大的律師道德違背
作者:
MPSSC 2015-06-30 22:22:00呂先生剛好名下都沒甚麼財產怎麼假扣押?!XD
告有錢賠的對象可是律師的第一原則阿 怎麼可能不告醫護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15-06-30 22:23:00現在是連扣都沒扣,就很多人說他名下沒財產?
作者:
MPSSC 2015-06-30 22:23:00就算不告醫護也可以告警消後送動作太慢.....
作者:
Tenging (菜鳥)
2015-06-30 22:23:00拜託不要告醫生 他們是唯一有能力拯救病患的一群可憐百姓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15-06-30 22:24:00這幾年來辦了不知道有無破百場,一場賺百萬,早就賺一億
作者:
ev331 2015-06-30 22:25:00這裡是一堆醫護還是一堆反串....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15-06-30 22:26:00唉~以後做人要跟阿吉一樣成功,出事幾乎隱形...
作者:
ev331 2015-06-30 22:26:00我白痴都看的懂制度上的缺失 一堆一直想導醫護幹嘛
聲名也都是提到業者的部份,也不懂為什麼狂被導向醫護
作者:
ooterr (ㄎㄎ)
2015-06-30 22:27:00推
這就是一個意外沒人想害人要告誰?大家幫忙渡過難關吧不要再搞清算了
作者:
ZaaRri (Keep The Faith)
2015-06-30 22:28:00一堆人矯枉過正
作者: Active2107 2015-06-30 22:29:00
看完再回文有這麼難嗎
作者:
bin420 (bin)
2015-06-30 22:29:00這些推不告醫護的是企圖讓醫護變黑嗎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15-06-30 22:29:00推excercang!...有爭議,那我就不再提假扣押阿吉資產...
作者: wsx26997785 2015-06-30 22:30:00
支持 推用完了 等等補推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15-06-30 22:30:00反正有第二預備金了...不用擔心傷者花費
作者: daieiso (紫荊城的小寶) 2015-06-30 22:32:00
推
作者:
saree (眼睛的溫度)
2015-06-30 22:35:00推
個人提告跟一罪一罰沒有關係跟被告造成危害的行為有幾個才有關係
作者:
tv5566 (爽)
2015-06-30 22:41:00告死主辦方呂XX
作者:
xx60824xx (人生的本能 就是求生)
2015-06-30 22:41:00推
作者: k98671532000 2015-06-30 22:42:00
推
作者: lyc456 (樹) 2015-06-30 22:46:00
拜託不要告錯人! 醫護警消很努力了!
作者: lbjstar (忙著活) 2015-06-30 22:46:00
我推~
作者: soffi 2015-06-30 22:47:00
推。但請不要告醫護人員。
作者:
peacesb (~煩~)
2015-06-30 22:48:00如果你們告醫院怎麼說?
作者:
ikai99 (18歲的天空)
2015-06-30 22:48:00拜託不要告醫護
好奇問,假如最後起火原因在抽菸者,那是否變成只告抽菸者呢?還是告主辦單位?
作者:
darkout (不前進也不後退)
2015-06-30 22:54:00快告呂叉叉
作者: labulato 2015-06-30 23:04:00
希望義務律師團也能為醫護人員把關
作者:
plsear (普西兒)
2015-06-30 23:07:00怎麼沒聲明絕不幫告醫護人員?
作者: kokalos 2015-06-30 23:09:00
推~另外請不要針對醫院提醫糾訴訟
作者: anyaC (N) 2015-06-30 23:09:00
律師團呼籲同行勿協助控告醫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