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塵爆後續4重點工作 朱立倫:八仙不要想逃避

作者: minejel (夢幻泡影)   2015-07-01 10:30:18
※ 引述《show282 (豪)》之銘言:
: ※ 引述《voster1017 (鬍子翹翹)》之銘言:
: : 小弟菜逼八 不太了解刑責是不是主席說了就算
: : 主嫌:呂忠吉
: 違法沒申請辦電音趴,重低音喇叭有靜電,可能是導致出事的原因
事後諸葛嗎?
一開始人家說香菸就說香菸引發
後來新聞又報有喇叭,就又推斷是喇叭引發
要是最後又說是玉米粉自燃是不是要再去怪製造商?
: : 房東:八仙樂園
: 租給一個"違法"的活動,還掛上"協辦"的名義
: 你身為一個房東,辦活動前,違不違法至少有義務知道吧?
: 你不知道違法,現在出事,被追究剛好而已
: 你知道違法,現在出事,八仙死好活該
四五月就開始售票,各種廣告不斷,若有違法,
明知是違法現行犯卻還不加以逮捕,那要不要先究責政府機關
更何況去年還辦過了,
沒這次的意外,5天百萬元的收入,
我看就算把整個企畫書拿給你去評斷,
你還是會通過租出去的
: 更別提一堆參加者,都是看上八仙名氣
: 認為危險性有被控管,才慕名而來
: : 一個市長無視法律說八仙逃避責任
: : 是在說自己沒知識沒立法、安檢放水嗎?
: : 是不是應該在檢討別人前先檢討自己?
: : 有沒有自打嘴巴還不下台的八卦?
: 今天有人租房給違法的瓦斯行,爆炸炸死路人
: 會有人說房東好可憐喔,它也不知道會爆炸的嗎?
你不如說吃東西也會中毒阿,喝飲料也會嗆傷,玩玩具也會窒息,
那房東還租給大賣場販賣這些害人商品?
更何況連握手都會有意外了,還放出來趴趴走問人家有沒有穿褲子,
這更危險的行為你不去究責嗎?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5-07-01 10:31:00
4000人*1500元=6000000 一場六百萬
作者: SuperUp (( ̄▽ ̄#)﹏﹏)   2015-07-01 10:33:00
portect朱(馬2.0)永遠不會有錯沒有責任 就跟不沾鍋馬一樣
作者: PunkGrass (龐克草)   2015-07-01 10:33:00
忠吉粗乃丸
作者: pogpoq1 (迫格迫Q)   2015-07-01 10:34:00
連握手都有危險,感覺好害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